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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宣化四措施强化乡镇采购管理

栏目: 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0:55:0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县通过明确采购范围等四项举措,加强乡镇一级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据介绍,这四项举措其一是明确采购范围。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国债资金、中央专项资金、省市专项资金、县级专项资金和非税收入。其二是严格采购程序。乡镇购买协议供货商品必须先填写《明细表》报采购办,再从确定的供货商范围内选择不少于3家报价。其三是确定限额标准。乡镇采购的限额标准为2万元。2万元以下的(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除外)由乡镇自行采购,2万元以上的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其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采购单位妥善保管好有关单据资料,随时接受监督检查。(庞永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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