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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栏目: 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0-06-15 16:54:1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零五十六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LNZB-GJZ2019-211-03/DDWF201934)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24

被投诉人1:东北大学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

被投诉人2: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

相关供应商:辽宁龙源教育产业投资管理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龙源物业)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热闹路50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龙源物业提供的审计报告涉嫌造假。2.龙源物业提供的合同业绩涉嫌造假。

3.龙源物业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项目管理经验、技术职称涉嫌造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成立,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

2020611

(第一千零五十七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级实战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第1包)”(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晋政采[2019-0396]G240-C76)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亿江(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165号楼1层、5

被投诉人: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

当事人: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9

相关供应商:太原奥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太原奥凯)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高新街172151501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缺乏足够的理由和根据。投诉事项24为:太原奥凯所投产品相关信息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显示的信息不一致,为虚假信息。投诉事项3为:太原奥凯未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有效期,属于未实质响应。投诉事项5为:太原奥凯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书编号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显示的信息不一致,为虚假信息。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5缺乏事实依据。

2020611

(第一千零五十八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检验检疫应用系统开发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0702-19412Z014)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协力友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286-12062

被投诉人: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园区)

当事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

相关供应商:北京中海通科技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六路5号院10号楼4403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北京中海通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存在不正当竞争,违反了相关规定。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020611

(第一千零五十九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面向三维图形数据智能处理和绘制的集群系统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ZUPC-GK-HW-2019031)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杭州华光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40856612

被投诉人:浙江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

相关供应商:浙江爱特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浙江爱特)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信大道665号楼5501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6为:浙江爱特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投诉事项78为:浙江爱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认证证书不适用于其投标产品,应当扣分,并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6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78关于相关证书不适用于浙江爱特所投产品,应当扣分的问题成立,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浙江爱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020611

(第一千零六十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面向三维图形数据智能处理和绘制的集群系统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ZUPC-GK-HW-2019031)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浙江佳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7号杭州未来研创园第C座第422

被投诉人:浙江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

相关供应商:浙江爱特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浙江爱特)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信大道665号楼5501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56为:浙江爱特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投诉事项34为:浙江爱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认证证书不适用于其投标产品,应当扣分。投诉事项7为:浙江爱特未提供所有的设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应当视为无效投标。投诉事项8为:浙江爱特未提供完整的联合承诺函,应当扣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5-8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34成立。

本项目存在采购文件编制问题,责令采购人限期改正。

2020611

(第一千零六十一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级实战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第1包)”(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晋政采[2019-0396]G240-C76)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天维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7号楼6

被投诉人: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

当事人: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9

相关供应商:太原奥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太原奥凯)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高新街172151501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缺乏足够的理由和根据。投诉事项2为:太原奥凯提供的相关证书与所投产品型号不符,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

2020611

(第一千零六十二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B737实训教学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第三次)”(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SCIT-ZGZ-2019060006L2)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西安美联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路15

被投诉人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址:四川省广汉市三水镇高店村

被投诉人2: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2221

相关供应商:西安飞宇航空仿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安飞宇)

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经济开发区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西安飞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诉事项2为:西安飞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0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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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64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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