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完成新常态下政府采购新任务
扎实完成新常态下政府采购新任务
——访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
■ 本报记者 昝妍
“今年的一季度极不寻常,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但越是困难,越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勇敢突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接受《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安徽各级财政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和韧劲,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多措并举支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为实现半年双过半、全年夺胜利注入新动力。
政采织密防疫与复工“双层网”
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带来很大影响。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考验,安徽省财政厅“闻令而动”,春节期间紧急印发通知,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从高度重视疫情防控采购工作、疫情防控项目实施紧急采购、压实采购主体责任三个方面,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采购相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通知明确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举措,要求疫情防控项目应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实施紧急采购,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方便采购单位采购。采购单位应当保留疫情防控采购有关文件及凭据,确保采购时效、保证采购质量、提高资金效益,同时,依法依规接受审计和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采购监管,依法及时处理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说,在防控防疫的第一时间尽显安徽的“政采担当”。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企业复工复产任务艰巨。”罗建国认为,安徽各级财政部门近期的工作目标是,既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确保疫情防控取得最终胜利;也要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畅通经济社会循环,加快推动复工复产步伐。据了解,今年2月21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有序恢复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安徽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变化有序恢复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因地制宜妥善有序恢复政府采购活动,助力企业有序恢复复工复产,为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安徽省财政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务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着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帮助企业加快复工复产,争取实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协调并进。
政采托起营商环境“公平秤”
近年来,围绕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各部门持续推进有效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对于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的安徽省来说,去年无疑是浓墨重彩的一年。据悉,该省相继打出了《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等政策“组合拳”。同时,财政部也为企业送来了“大礼包”,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罗建国认为,财政部的“大礼包”对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
因此,安徽省“大刀阔斧”在17个方面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打通政策实施“最后一公里”。这其中包括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编制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需求、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依法依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支持利用合同融资等。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安徽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迎来“飞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全省16个市已全部实现网上商城政府采购并向县(区)级延伸。其中,“徽采商城”成绩耀眼,已经实现为省直和全省12个合作市提供网上商城政府采购服务,全年完成交易金额超20亿元。第二,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不断提升。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作为全省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去年进行了改版, 2019年全年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各类信息发布量达22万条。在财政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透明度第三方评估工作中,安徽位居全国前列。此外,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根据财政部要求,安徽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安徽省省级所有预算单位对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意向公开。省级以下各级预算单位对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具备条件的单位和地区可适当提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虽然安徽省并非财政部明确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省份,但愿意主动做首批“吃螃蟹的人”。第三,采购人主体责任愈加明晰。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积极作为,事前,认真开展采购需求调查,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绩效目标、项目预算及市场状况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事中,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项目要求拟定合同文本,按照法定时间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做好采购合同公开;事后,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几乎所有采购人能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为建立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减少相关部门对市场主体不必要的干扰、依法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去年年底,安徽省财政厅继续加码“硬核”举措,出台《政府采购提升行动方案2.0》,在原有方案基础上,融入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等文件的最新要求。升级版的行动方案具有以下三大亮点:一是继续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二是注重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三是不断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可以说,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安徽省走出了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节奏和适合自己的特色道路。
助力脱贫攻坚政府采购“添柴加薪”
“群力谁能御,齐心石可穿。”罗建国认为,当前正值脱贫攻坚的冲刺阶段,脱贫攻坚越往后,难度越大,要打赢最后的脱贫攻坚战,扶贫力度不能减弱,政策落实也不能放松。政府采购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既是扶持不发达地区必须发挥的政策功能之一,也是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需要助力脱贫攻坚的履职任务。
据了解,去年安徽省财政厅与省扶贫办、省供销社联合转发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工作。首先,鼓励各级预算单位采用预留份额方式,充分运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电子销售平台,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积极开展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打通消费扶贫的“最后一公里”,用实际行动帮助贫困地区增收脱贫。其次,鼓励各级预算单位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各级预算单位可根据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数量等具体情况,按规定履行有关变更采购方式报批程序后可采购有关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据悉,通过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有关政策,采取多项有力举措,深入持续推进消费扶贫工作,截至目前,安徽各级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扶贫832”电子消费平台生成了管理账户9811个,开通采购人账号4668个,全省预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6063.96万元,有力支持了消费扶贫。罗建国表示,今年安徽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依法依规、尽心尽职,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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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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