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理论实务 >> 理论前沿电子报 >> 关于监督管理制度有九个方面的内容应当给予关注

关于监督管理制度有九个方面的内容应当给予关注

栏目: 理论前沿,电子报 时间:2020-03-19 15:55:1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聚焦《政府采购法》修订之“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和监督管理”】

关于监督管理制度有九个方面的内容应当给予关注

现行《政府采购法》的监督和监管制度,是以程序控制和集中采购为中心设立的,所以在监督检查部分的大量篇幅规定都是关于监管部门如何监管集中采购机构的内容。实行政府采购的绩效导向后,这一部分内容应当进行重大调整。我认为主要应关注九个方面的内容,它们应当包括营商环境与政务服务、信息公开、诚信管理、依法履职、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以及公众监督。

关于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问题,世界银行拟于2020年起将公共采购引入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但世行的指标主要是工程项目,特别是市政工程项目为主。它的公共采购指标评价涵盖采购的全过程,同时包含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全流程的体验。从一定意义上说,它是一套依托用户体验的评价体系。关于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制度设计,要考虑利益相关人的体验和需求对既有制度进行调整、修订和更新。所以,优化营商环境和监管的“优化”,是对相关行政措施进行调整和更新。

关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以及公众监督的内容,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的要求进行设置。这些机构过去对绩效监督经验可能不足,需要专门设计一些制度。

(本文由本报记者昝妍根据《政府采购法》修订研究项目负责人,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原《政府采购法》起草顾问小组成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政府研究所所长于安在《政府采购法》修订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而成)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41期第3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