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有望在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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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有望在年内完成
本报讯记者乐佳超报道财政部日前公布的《财政部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明确,力争在年内完成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
《财政部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财政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财政立法工作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需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根据《财政部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财政部将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完成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修订)等规章项目。积极开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修订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开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发布实施。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等领域开展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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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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