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公务用车实行定编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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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0:54:50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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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年来陕西省紫阳县认真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和使用规定,日前,该县公务用车治理领导小组重新核定和调减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仅此一项,可节约年度车辆采购和运行经费300余万元。
紫阳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编制核定后,对现有超编超标车辆,一律上缴县国资局,由县公务用车治理领导小组按规定处理。单位配备或更新公务用车,必须在有车辆编制的前提下,向县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阳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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