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在曲折中前进
编者按:2019年,我国汽车行业在波折中发展。车市总体状况稍有好转,但此前一直比较火热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却在2019年中后半段遇冷。这一年,汽车行业发生诸多大事,例如多部门发布政策促进汽车消费、新能源汽车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新能源车购车补贴大幅退坡等。这些大事件有的为车市度过“寒冬”提供助力,也有的给行业带来挑战。
汽车行业在曲折中前进
——盘点2019年我国汽车行业的七件大事
事件一
多项举措促进汽车消费
2019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等10部委就联合给汽车市场送来了一个促进消费的“大礼包”。此次联合印发的《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提出了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机动车管理措施等6项举措。
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和商务部联合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再度聚焦促进汽车消费。一方面强调要牢牢把握新一轮产业变革大趋势,大力推动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绿色化;另一方面提出要着力破除限制消费的市场壁垒,切实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积极推动汽车更新消费。为了促进汽车更新消费,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该文件指出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原则上对拥堵区域外不予限购。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要释放汽车消费潜力。要求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促进二手车流通,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允许符合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在本省(市)内交易流通。
目前看来,这些政策作用尚不明显。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11月,我国车市尽管略有好转,但销量同比仍呈下降态势。
事件二
新能源车补贴大幅退坡, “断奶”引发行业阵痛
2019年3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提出将2019年3月26日至6月25日设定为过渡期,并要求过渡期后,我国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的补贴标准比2018年平均降低50%,同时取消地方补贴。
2019年5月,财政部、工信部、交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提出从2020年开始,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
据悉,按照2020年以后补贴退出的制度安排,为了使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过渡,近年来补贴调整采取了分段释放调整压力的做法。实际上,2019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调整幅度是符合计划的。补贴政策的不断调整,也是为了解决部分车企过度依赖财政补贴、充电等配套基础设施不健全以及地方保护等问题。过渡期结束后,此前隐藏的问题也暴露了出来。中汽协统计的数据显示,7月至11月,原本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出现了5连降。这一情况也使业内各方开始回归理性,反思行业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法。在各方努力和市场调节下,新能源汽车产销情况在2020年能否有所好转?让我们拭目以待。
事件三
甲醇汽车和氢燃料电池车收到政策“红包”
2019年,新能源汽车多元化发展受到重视,其中,甲醇汽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都收到了政策“红包”。
一直略被忽视的甲醇燃料汽车,2019年3月等来了利好政策。工信部、科技部、交通部、生态环境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重点在山西、陕西、贵州等资源条件较好且具有甲醇汽车运行经验的地区,加快M100甲醇汽车的应用。
氢能产业在几年前就已开始在部分地区得到规划和布局,2019年则进一步得到重视。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稳定汽车消费,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这是我国首次将发展氢能源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3月份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中指出,过渡期后,地方将不再对除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外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补贴,并将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8月,工信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745号建议的答复”,针对加氢站规划、技术研发投入、标准流程体系建立、市场化运营示范4个方面建议给出具体答复,提出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加氢站规划和建设,鼓励地方优惠政策向支持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使用环节转变,破解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商业化难题,加快推动燃料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要加快车载氢系统、加氢口、加氢枪、加氢通信协议等标准的制修订,开展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标准的预研工作;要研究制定在经济基础好、地方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示范运行的政策措施,打通产业链和氢能供应链。
近年来,电动汽车锂电池续航能力差、充电时间长、低温衰减、充电不便、废旧电池处理等问题逐渐显现出来。新能源汽车多元化发展不仅能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新突破口,也符合国家能源多元化及能源安全战略。且甲醇和氢气都具有非常优良的环保性,燃料来源也更为广泛。但与此同时,甲醇和氢的运输和储藏都比较复杂、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和运营成本较高等诸多问题使这两类汽车的推广仍面临重重阻碍。
事件四
报废汽车回收得到解禁
2019年5月,新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发布。除了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方面要求、简化办事程序外,新办法还解禁了“五大总成”再制造。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新办法指出,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对于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新办法明确,如果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则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这样的调整,一方面可以利用报废机动车的回收价值,另一方面也使车主们可以获取更多的收益,从而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尽量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2019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19)。新标准的发布实施不仅有利于促进行业拆解技术和安全环保水平提升,也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回收拆解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事件五
共享汽车押金管理问题得到规范
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企业押金“退还难、退还慢”问题严重困扰着用户,也不利于这类交通运输新业态的发展和推广。
2019年5月,交通部、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运营企业原则上不得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同时明确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挪用。如果需要收取押金,则汽车分时租赁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2%;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10%。用户申请退还押金后,运营企业与存管银行、合作银行和其他银行、非银行支付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便利的退款方式,及时退还用户押金,不得拒绝、拖延退还,或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技术门槛。汽车分时租赁用户押金最长退款周期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押金最长退款周期不应超过2个工作日。
这一办法的发布进一步保障了公众的利益和财产安全,同时也有助于共享汽车这类新业态的健康发展。
事件六
多地取消对皮卡车限制
《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要求,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则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及以下城市加快取消皮卡进城限制,充分发挥皮卡客货两用功能。
两项方案的发布,使得皮卡车解禁的“春天”更近一步。济南、秦皇岛、张家口等多地陆续响应,取消了皮卡车进城限制。
皮卡车不仅外型个性拉风,还具有税费低、实用、越野性能好等优点。皮卡车进城限制逐步放宽,不仅会为相关车企带来商机,也将为消费者带来福利。
事件七
部分地区先行升级排放标准
2016年12月发布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该标准六a限值要求;2023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该标准六b限值要求。
在蓝天保卫战等多重压力下,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地于2019年7月1日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部分地区甚至直接实施了国六b标准,而要求当地禁售国五和国六a标准车。
如此一来,给当地的车企和经销商带来极大压力。6月,这些先行升级标准的地区汽车厂商和经销商为清理库存大搞促销战,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当月乘用车市场,使6月乘用车市场需求比5月有所回升。
(文字/孙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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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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