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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激发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创新活力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9-12-12 16:25:2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业内动态】

政府购买服务激发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创新活力

本报讯记者吴敏报道近日,生态环境部对外公布《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通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等措施激发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的科技创新活力。

《实施意见》包含4项主要原则。 一是创新引领发展。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长远发展需要,顶层谋划未来一段时间的科技创新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凸显科技的引领作用。二是优先支撑管理。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为基本点出发,围绕当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需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引导科研人员积极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并激励科研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取得重大突破,发挥科技支撑与引领作用。三是协同整体推进。结合实际情况,围绕促进科技创新活动的人才、平台、项目、经费、体制、机制、文化等全要素,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央和国家最新的文件政策要求,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绩效。四是突出重点任务。围绕科研单位“人、财、物”等关键改革,以及弘扬科学家精神等方面为重点,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具体的举措。

《实施意见》共18条内容,涵盖了能力体系建设、科研项目管理、“放管服”改革、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作风学风建设六大方面。总体来说,围绕“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这条主线,重点在能力建设、项目管理、放管服改革、人才队伍、成果转化和创新环境6个领域进行突破。在优化科研立项,加大投入力度方面,《实施意见》指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对适宜由部属科研单位或其他社会力量承担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采用直接委托或竞争性购买等方式,实行合同化管理。部属科研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依法纳税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等政策,税后收入由受托单位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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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16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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