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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启动第二批供应商征集

栏目: IT,电子报 时间:2019-11-25 15:41:2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聚焦网上商城】

江西萍乡启动第二批供应商征集

本报讯记者张明柳报道 1115日,江西省萍乡市财政局发布了《萍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征集方案(第二批)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本次征集的网上商城供应商包含两大类:电商类供应商和经销商类供应商。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公告要求电商平台供应商必须是一个面向社会大众消费的专业销售平台,有良好的经营活动记录。具有ICP备案号,须提供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明或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

商品库方面,公告要求供应商入驻网上商城所经营商品在《萍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商品品目目录》以内,不得销售经营上述范围以外的商品,且根据上述商品品目可提供的商品数量不少于自有电商平台商品数量的80%;供应商对接网上商城的商品均为自营商品且保证提供的商品在其自有电商平台有售;上架的商品型号应跟市场销售的商品保持一致,不得销售特供商品等。

在售后服务方面,公告要求供应商应为萍乡市保有专属库存,且具有能覆盖萍乡区域配送的完善的物流体系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供应商为网上商城建立专门的服务团队,明确服务事项、确保至少有7*8小时的服务热线和在线服务,至少两名以上的服务专员。

针对经销商类供应商,公告明确应具备的条件则有所经营的商品需具有由商标权利人到入住供应商销售其品牌商品的授权。其它如商品库和售后方面要求同电商平台供应商相差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批已入驻供应商如果需要新增经营商品品目的,也须在本次征集期间按征集方案资料送审要求,提交上传新增经营商品品目对应的《经营资质要求》。为了网上商城系统检索限制无效授权品牌商品上架,第一批已入驻供应商须在萍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按征集方案资料送审要求,全部重新提交上传并更新原有所经营商品品目对应的制造商的品牌商品授权书,否则,商城系统对原有授权品牌所经营的商品予以下架处理。

本次征集时间为20191115-20191216日,供应商在期间完成申请入驻通过和纳入网上商城经营的商品录入系统这两阶段工作后,萍乡市财政局将确认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入驻萍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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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11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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