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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19-10-31 16:49:3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陕西省安康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江南院区)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10308:30115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911199:30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安康市中心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该医院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AKZFCGGKZB-2019-19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安康市中心医院(江南院区)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

具体包括:服务面积约40993.15㎡,保洁人员81人。

简要技术要求及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293920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91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191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资审小组成员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套(售后不退)

注:

1.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选择交易平台、登录后点击我要投标、网上投标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网络平台机构名称: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915-2110978

2.投标供应商须携带下述资料:介绍信、投标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投标确认单、招标文件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回执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截止期限内送至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安康市财政局院内北2楼)。

3.回执表递交时间:20191030日至115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199:30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

八、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

地址:安康市金州南路185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70915212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安康市财政局

联系人:采购一组

电话:0915-3235258(传真)

3.户名: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10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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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904期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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