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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应以责任意识践行政采改革之路

栏目: 实务操作(探讨),政采要闻,电子报 时间:2019-09-05 18:52:1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采购人应以责任意识践行政采改革之路

■ 秦志龙

201811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深改方案》),会议明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改进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机制,健全科学高效的采购交易机制,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措施,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必须落实好采购人主体责任。笔者现就“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方面谈一些自己的想法。

现状及分析

采购人主体责任缺失主要体现在:采购需求编制、履约验收、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

第一,采购需求编制不到位。一方面,要制定一份完备、合适合规的采购需求确实是比较困难的;另一方面,采购人普遍缺乏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人员,所以采购人往往认为这是集中采购机构的事。

第二,履约验收力量薄弱。采购人普遍存在重采购、轻验收管理的状况,一方面是缺少必要的专业人员、专业手段或设备来进行验收;另一方面是缺少必要的管理制度来履行履约验收职责。

第三,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完善。根据调研和工作中了解到的情况,采购人普遍缺少内部控制制度,有些单位甚至不能保证专门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只是在有政府采购工作时临时安排,所以他们不可能熟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流程、程序等要求。

对策与建议

采购需求编制由采购人负责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最佳体现。早在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中就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业界经常强调的“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也可以说是将采购需求编制的权利还权给采购人,所以集中采购机构既要将采购需求制定、审核、把关的工作交还给采购人,又要利用好自身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为采购人做好服务工作。例如,可根据集中采购目录,按类别编制《采购需求编制指南》供采购人参考;可以组织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为采购人编制需求提供帮助;还可以协助采购人将采购需求初稿发到政府采购专业网站上征求供应商及相关单位、人员的意见等等措施协助采购人制定一份合适、完善的采购需求,达到“切实提高采购需求的合规性和完整性”的要求。

要充分发挥采购人主体责任作用,与集中采购机构共同做好汇标工作。汇标工作是整个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中的重要一环,汇标工作做得如何,将直接影响最终的评审效率、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是目前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聚焦政府采购体制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提高政府采购运行效率和采购绩效为重点,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的要求,集中采购机构要充分发挥采购人在汇标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且要协助采购人将汇标工作做到:客观、准确、精细,将汇标工作做到极致。因为做好汇标工作,一方面可以提高评审效率、评审质量,另一方面可以减少评审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负责机制。在政府采购实践中,一旦采购结果不能达到预期目标,采购人往往会将“锅”甩给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采购过程是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的,采购结果理应也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依据“发挥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负责机制”的原则,要强化采购人管理责任,健全履约验收制度,切实让采购人担负起对采购结果负责的职责。加强履约验收,不仅可以保证采购到的货物、服务符合采购需求、满足使用需要,还可以加强采购人对采购过程的责任心,并且有利于对供应商加强管理,维护政府采购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加强采购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为了让采购人更好地发挥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还必须要建立完善的采购人内部控制机制,建立与采购活动主体职责相适应的内控管理制度。集中采购机构要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采购经验,编制《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参考指南》,协助采购人编制适合其自身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采购人加强确定采购需求、选择评审专家、落实采购政策、公开采购信息等重点环节的内部控制,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采购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对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保障支付公共服务职能、节约运行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也是破解“慢贵差”、实现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的主要手段和措施。自从我国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对于政府采购“慢贵差”的诟病似乎从未停止过,由于对政府采购制度的不了解、所选择参照物(标的物)的不同、对采购信息了解的不全面、个别非专业媒体的偏面报道等等,都是导致政府采购效率低、价格高、质量差等问题的原因,但主要缘由还是政府采购成立时间短、专业媒体受众范围小,而公共媒体对政府采购制度、政策、特点宣传不到位,缺少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等等。例如,因采购人需求不完善而反复修改,导致采购时间增加;前期审批流程过长从而导致项目整体时间延长等,再加上政府采购必须要走的程序、必须经过的流程导致采购时间较一般采购时间长(这是必须的程序,政府采购绝不可能等同于个人去商场购物那样便捷和随意)。但不管怎样,笔者认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让其对采购全过程充分参与、了解,尤其是要加强其对采购结果的责任承担,这样才能逐步解决政府采购“慢贵差”的问题,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真正让政府采购成为“阳光下的交易”,达到优质优价的采购结果。

(作者单位: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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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90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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