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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措提振汽车消费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19-08-29 18:15:1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促消费意见

四举措提振汽车消费

本报讯记者孙冉冉报道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逐步放宽或取消汽车限购等20条提振消费信心的措施,其中有多项措施与促进汽车消费相关。

据悉,《意见》的提出主要是为了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商业繁荣,激发国内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国务院办公厅针对促进消费提出的意见中,有四条与提振汽车消费相关。

一是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意见》指出,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促进二手车流通,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允许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在本省(市)内交易流通。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动专业化消费金融组织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

三是优化市场流通环境。《意见》提出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针对汽车配件等消费品,加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力度。修订汽车、平板电视等消费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积极倡导企业实行无理由退货制度。

四是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

中汽协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7月,我国汽车销量为180.8万辆,比上月下降12.1%,比上年同期下降4.3%,车市仍处于寒冬时期。而本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意见》中,有4项意见与汽车相关,涉及到汽车购买、售后、二手车流通等多个环节,国家对汽车消费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相信《意见》的发布将为较为低迷的车市注入一剂强心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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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88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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