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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着力提升市级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9-08-15 17:48:4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苏州:着力提升市级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2019年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日前发布

本报讯  “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优化日常监督管理方式、提高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做好投诉信访处理工作、推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这是江苏省苏州市财政局日前发布的《2019年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中提出的工作要求。

“今年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继续深化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贯彻《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监管机制,着力构建以法治采购为核心,以阳光采购、效能采购为两翼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进一步提升市级政府采购监管水平。”苏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多措并举,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根据《关于全面落实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一是通过《工作意见》梳理汇总的采购人应尽职责与义务,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边界;二是通过领导小组负责制、采购人明确联络员等方式,提升采购人的责任和法治意识;三是通过采购人制定或完善行之有效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规范采购行为;四是通过将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与市级机关部门绩效管理考核评价和市级事业单位财政信用等级评价挂钩,提高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转变观念,优化日常监督管理方式。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统领,转变观念,优化政府采购日常管理,提高监管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针对部分单位进口产品数量多、购买频繁等特点,进一步落实进口产品集中论证、审核机制。继续按季公告具备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操作权限的各代理机构基本情况、业务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供市级各预算单位选择。对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进行入库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继续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组织对代理机构实施专项检查。建立各市、区财政部门和代理机构信息发布安全机制。参考省级和周边城市的限额标准,研究制定2020年度全市政府采购目录。总结宣传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采购项目的指导作用。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采购人联络员的培训管理。做好预算单位等的政策法规咨询答复与辅导工作。

第三,开拓创新,提高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研究制定采购文件通用格式标准化文本,规避因不必要的个性化采购需求而产生的质疑、投诉等法律风险,提高采购效率。优化网上商城采购方式,逐步统一各类商品的命名规则,形成电商之间有效比价,完善收货确认系统功能,保障采购人及时收货。在传统课堂授课方式的基础上开发建设面向库内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和采购人联络员的政府采购培训系统,增加手机端线上培训手段。进一步完善投诉信访信息系统,将数据有效集中、分析和使用。开发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协调对接已有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布设电子化监管和信用管理功能,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第四,恪尽职守,做好投诉信访处理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尊重法律赋予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救济权利,有效保障供应商合法利益,坚决打击部分供应商恶意利用质疑、投诉、举报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指导和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做好供应商质疑答复工作,提高答复质量。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投诉信访处理工作的内部规程,熟练掌握、运用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制度开展调查活动。严控法律风险,积极引进专业律师团队参与调查处理,充分做好涉法涉诉法律审核工作,依法、审慎作出处理决定与信访答复,有效防范政府采购法律风险。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落实联合惩戒工作要求。

第五,沟通联动,推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建立政府采购协同监管机制,畅通沟通渠道,线索移交,依责处理,联动发力,发挥最大监管效果。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联席会议作用,推动监管工作的紧密结合和有机融合。进一步强化预算主管部门扎口协管职能,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培训一批熟悉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协管联络员。进一步厘清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采购现场管理职责,确定职能边界。与市编办、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环保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就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开展更深入的协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建立与市纪委监委、政法委、审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联动,逐步形成会商机制、协作机制和联动机制。协同大数据局和评审中心规范智能化项目政府采购。协同住建部门规范小额工程政府采购。积极宣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排查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问题。

第六,牢记使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培养政府采购监管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综合素养的教育培训,让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充分挖掘干部潜质,提供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监管干部的重要教育内容之一,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努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业务精良、服务优质、勇于创新、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监管队伍。  

(苏州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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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84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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