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理论实务 >> 理论前沿电子报 >> 构建符合高校实际的采购管理体系和运行模式

构建符合高校实际的采购管理体系和运行模式

栏目: 理论前沿,电子报 时间:2019-08-15 17:31:5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构建符合高校实际的采购管理体系和运行模式

■ 于青

目前,我校采购管理体系的整体原则为:以诚信为基础,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构建权责对等的权力运行机制,通过不相容岗位分离,处理好依法采购和依规采购的关系,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始终将“放管服”改革要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采购实际工作有机结合,构建符合高校实际的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和运行模式,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上下功夫,努力实现采购质量、价格与效率的平衡。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备的优势,通过采购过程网上流转,实现全程留痕,构建可追溯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特别是采购结果公开,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我校采购管理制度体系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采购的根本在于满足使用需求,最大限度发挥标的物的使用价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高校用于教学、科学研究的仪器设备,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工具,更应关注其特殊的使用需求。我校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精神,简化采购预算调整,科研仪器设备不再纳入集采目录,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自行组织进口产品论证,简化变更采购方式审批、优先审批。学校还出台了一系列落实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放管服”的制度,以激发创新活力,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

二是构建权责对等的权力运行机制。权责对等既是管理学的基本原理,也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强化采购人的主体地位,就是要明确经费负责人是采购活动的主体,并进一步明确其在采购需求制定、采购结果评价等环节的责任和权利;明确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小组)应负责采购需求与供应商响应产品指标一致性的确定,从而避免无人对采购结果负责的局面。我校还积极推进采购信息化建设,将采购预算编制、项目执行等嵌入信息化流程。控制点确定以后,由信息化系统进行自动审查,既减少了因理解不到位、失职等人为因素而产生的内控制度未较好执行的风险,也强化了经费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将权责对等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完善内控体系,实现全过程管理。通过建立和不断完善采购管理内部控制,科学设置岗位,实现不相容岗位分离,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将采购项目论证、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式选择、采购过程监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采购效果评估、使用效益评价、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及结果运用等环节全部纳入内控体系,实行全过程管理。建立完善问责和监督机制,对失职和不作为者严肃问责。内控管理做到四个全覆盖。一是规范全覆盖,即全面覆盖内控规范要求(单位层面、业务层面、评价监督),做到点(控制点)、线(业务流程)、面(单位层面、业务层面)、体(内控体系)一体化;二是部门全覆盖,实现归口审批管理一体化,即覆盖主管部门、基层单位,面向已建立集中管理模式的单位,进行上下级单位内控审批、监督信息的衔接;三是业务全覆盖,做到业务综合集成一体化,全面支持内部控制六大业务,建立数据交换标准,与财务系统以及其他相关系统紧密衔接,通过接口进行数据交换,满足各方需要;四是业务流程化全覆盖,做到业务流程一体化,以专业化为前提、以技术化为保证、以信息化为手段,把管理者(服务者)的焦点聚集到满足采购主体(被服务者)的需求上。

四是实现管理理念的转变。彻底摆脱传统管理理念,强化每一个人的法律意识,从诚实守信出发,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人员,最终实现“诚信做事者快,违心做事者惧”的目标。我们坚持以公开求效率,以最大程度地“晒”,做好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所有采购项目都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全程留痕,签订合同的所有采购项目结果都放到学校采购信息网上“晒”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简化采购前审批手续,强化采购主体的责任,实现广泛监督,降低监管成本。实施“全面晒单”两年来,学校限额标准以下自主采购项目共收到各类举报和质疑约十余起,约占全部采购项目的1%,其余99%的项目采购效率大幅提升,从月均完成30多个项目提高到月均完成100个项目。

五是制定差异化的管理流程。区分政府采购项目与非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应严格依法采购,对于非政府采购采购项目,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流程,创新非政府采购模式和监管方式,实现质量、价格和效率的统一。我校还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突破传统物资采购模式的局限,扩大比价范围,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集中优势资源,减少采购过程中的差旅费、谈判费等直接费用;增加采购信息量,减少由于信息不完整而产生的机会成本;实现物资采购业务操作的程序化标准化,减少采购过程中的随意性。

中央高校从事政府采购管理的人员,应深入领会中央精神,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果特别是赋予中央高校的特殊政策,让“放管服”政策更好地落地,让科研人员有更多成就感和获得感。

(作者系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84期第3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