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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拟调整双积分管理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19-07-11 16:50:2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工信部拟调整双积分管理

引导各类乘用车型节能降耗

■ 本报记者 孙冉冉

在上周举办的2019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曾透露,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正在修订,引发业内热议。

近日,工信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双积分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8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20178月,财政部、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双积分办法》),明确了2019年度和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并指出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信部另行公布。

本次工信部发布的双积分修正案明确了2021年及以后双积分管理办法的细则,同时根据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双积分办法》进行了调整。

明确醇醚燃料乘用车为传统能源乘用车

近年来,汽车能源多元化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甲醇汽车等醇醚燃料车也开始受到重视。而对于醇醚燃料车究竟是属于传统能源汽车还是新能源汽车,一直以来都存在不同说法。

今年3月,工信部、科技部、交通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研究把甲醇汽车纳入《双积分办法》管理,支持甲醇汽车发展。

本次工信部发布的双积分修正案把甲醇汽车纳入《双积分办法》管理,并明确指出醇醚燃料乘用车为传统能源乘用车。

原版的《双积分办法》对传统能源乘用车的定义是除新能源乘用车以外的,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或者气体燃料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双积分修正案则将传统能源乘用车的定义改为除新能源乘用车以外,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气体燃料或者醇醚燃料等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提高纯电动车电耗要求

说到纯电动汽车,消费者最先关注的一般都是续航里程,而各大车企也普遍将续航里程作为最主要的卖点,打起了激烈的续航里程竞赛。然而,近年来频发的纯电动车自燃等事故,也让业内开始反思:不应过于强调高续航,对于纯电动汽车的电池稳定性、安全性、能耗等其他性能也应加强重视。

双积分修正案不仅明确了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乘用车积分比例,还调整了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调整弱化了续航里程对纯电动乘用车车型积分核算的影响,并提高对纯电动乘用车能耗的要求。

根据双积分修正案,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此前的《双积分办法》提出,2019年度和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两相比较可以看出,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其实就是对2019年和2020年要求的轨迹延伸,单从积分比例来讲对车企要求较为宽松。

不过,双积分修正案还调整了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的方法。根据双积分修正案,纯电动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公式为0.006×R+0.4R为电动汽车续驶里程)。在《双积分办法》中,纯电动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公式为0.012×R+0.8。同时,修正案还将EC系数(车型电耗目标值除以电耗实际值)上限提升至1.5倍。也就是说,续航里程相同的纯电动乘用车所获积分将较以前大幅下降。以续驶里程为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为例,此前的积分为5.6分,现在只能获得2.8分,积分下降了一半,但车企可通过低电耗获得1.5倍的积分,即4.2分。低能耗成为纯电动乘用车提高积分的重要因素。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的积分也有所降低。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此前的积分为2分,调整后为1.6分;燃料电池乘用车此前的车型积分计算公式为0.16×PP为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调整后为0.08×P

加强传统能源乘用车能耗管理

根据《双积分办法》,车企可以用新能源汽车积分抵偿燃料消耗负积分,这使得此前有部分车企的双积分虽然达标,但实际燃料消耗并未下降或下降有限,未达到双积分政策预期效果。

对此,双积分修正案新加了“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是指新能源汽车不参与核算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这一说明,并进一步提高对车企传统能源乘用车能耗的要求。

修正案一方面指出,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按规则向后结转,结转有效期不超过3年,且与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水平挂钩。具体规则为:2019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至2020年度使用; 2020年度存在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值的比值不高于123%的,允许其当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向后结转,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只生产或者进口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50%的比例结转。

另一方面,双积分修正案还新加了低油耗乘用车的定义。所谓低油耗乘用车,就是指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不超过《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中对应的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与该核算年度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之积的传统能源乘用车。修正案提出,将降低低油耗乘用车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的基数,在核算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目标值时,每辆低油耗车型按0.2辆计算,以鼓励车企研发生产先进的低油耗车型。

由此可见,对于车企来讲,无论是传统能源乘用车型还是新能源乘用车型,降低能耗都将是在双积分核算中取得好成绩的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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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74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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