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类】常州恒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本报讯 因未对投诉函中的业绩质疑提供书面证明,常州恒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公布《关于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赣州市交通安全护栏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今年6月29日,常州百川新型护栏有限公司对中标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护栏项目的常州恒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工程业绩的可信度提出投诉,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赣州市财政局于2011年7月11日受理了该投诉。财政局采购办函告要求常州恒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2日前提交书面证明,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对其公司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时投标文件中的工程业绩等提供书面证明,以证明其真实合法有效。
鉴于上述情况,赣州市财政局对赣州东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招标结果予以废标。常州恒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工程业绩谋取中标,处以取消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年内禁止参加赣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来源:赣州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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