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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营商环境缘何引来众点赞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9-06-27 18:43:4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优化政采营商环境系列报道】

这里的营商环境缘何引来众点赞

——深圳推行“1234”工程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纪实

■ 本报记者 昝妍

通讯员袁峰苏月娥徐圆

“深圳是一座开放包容的城市,作为外地企业,我们在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没有感受到差别待遇,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大大降低了我们的投标成本;预付款制度和订单融资改革,较好地解决了我们中小企业资金紧张、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让我们能够大胆参与政府采购竞争。”在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近日联合组织的供应商座谈会上,多位企业代表纷纷为深圳市推行的“1234”工程点赞。

所谓1234”工程,即“1”个平台,方便企业参与投标;“2”项措施,降低企业交易成本;“3”项改革,缓解企业资金压力;“4”项机制,引导企业公平竞争。近年来,深圳市财政局多管齐下,积极营造便利化、市场化、法治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取得实效。

1”平台+2”措施为企业开源节流

1”个综合性的操作管理平台,方便企业参与投标。

深圳早在2008年率先建立了市区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从政策法规发布、采购信息发布、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在线提问、在线投标、在线开评标、发布采购结果、开具电子发票、到最后订立采购合同,参与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只需通过该平台,就可以实时便捷地获取政府采购各环节信息、在线参与项目投标,大大降低了投标成本,提高了投标效率。

2”项措施,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深圳市还推行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改革,全面推行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化招投标改革两项措施。

据了解,2017年深圳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规定的基础上,印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明确从201821日起,对已在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参与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时,无论项目金额大小,均统一按照1万元的标准提交投标保证金。为给供应商提供便利,避免频繁缴纳与退还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自由选择依法按时退还或者依申请退还保证金。据估算,此项措施每年为投标供应商减少提交投标保证金合计超过1亿元。

另外,为进一步优化企业投标环境,在市区集中采购机构已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的基础上,深圳市财政局于今年415日起,在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中启动了首批代理机构电子化招投标试点改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因此,今年61日起,在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中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化招投标。通过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将政府采购整个招投标活动移至线上,供应商无需派人实地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无需制作纸质投标文件,无需派人实地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派人实地领取中标通知书,在全面提升采购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增加投标机会的同时,为投标供应商极大地降低了招标文件购买费、投标文件印刷费、投标人员差旅费等投标费用。初步估算,此项措施每年为投标供应商降低投标成本合计超过2.5亿元。

3”项改革+4”项机制为企业降本增效

3”项改革,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首先是,推进订单融资改革。深圳于2016年底在国内率先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合同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金融机构申请订单融资,金融机构以自身信贷政策为基础,向中标供应商提供低息贷款。按照《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相关银行为深圳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实行风险补偿。据悉,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已有18家金融机构参与此项改革。改革试行两年,政府采购订单融资签约金额突破16亿元,惠及中标企业超过两百家,其中90%以上的融资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企业减负的同时,提高了企业经营生产能力。

其次是预付款制度改革。深圳市区两级财政部门鼓励采购人结合项目情况,在签订合同后即预付一定比例的合同款项给中标供应商,预付款比例一般在30%左右,最高达到了80%。采购人对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的履约情况加强监管,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不履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将其纳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深圳在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的预付款制度和订单融资改革,很好地解决了我们中小企业资金紧张、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让我们能够大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帮助企业快速发展”,深圳中创华安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作为一家成长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公司经常参加各地政府采购投标。去年6月,通过公开招标竞争该公司成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刑事勘查技术室建设设备“项目的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预付了公司40%的合同款项。之后他们又通过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了440万元(合同金额60%)融资贷款。

第三是推进付款提速改革。深圳实行全流程电子支付,通过精简支付申请材料,减少审核流程等措施,着力提高政府采购支付效率。20188月,印发《关于调整财政资金支付方式的通知》,明确单笔支付金额小于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支付申请,只需采购人提交电子支付令,无需提交纸质申请资料,财政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支付,最快当天完成审核支付。

4”项机制,引导企业公平竞争。

首先是,建立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机制。20192月,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内部工作指引》首次列出了《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明确了21项禁止事项,包括: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防止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其次是建立公平有效投诉处理机制。为了依法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深圳市财政局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完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20193月,深圳市财政局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共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发了《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规程》,将投诉处理分为受理、调查、审查、决定四大环节,不同环节从提高质效、完善内控两个角度进行制度创新,建立了“双人执法,律师审核,集体研究,限时办结”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另外,为方便供应商及时、便捷地提出政府采购投诉、了解投诉处理流程,深圳市财政局通过该局官方网站、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受理的部门、咨询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投诉处理流程和投诉书参考文本等信息和资料,主动公开每个案件的投诉处理结果,确保供应商知晓依法维权途径,保证投诉处理公开透明。深圳市财政部门一直将规范投诉处理,打击串通投标、虚假投标、明招暗定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提升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环境的重要工作。据统计,2018年全年,深圳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共受理政府采购投诉88起,投诉办结率100%。对89家经调查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供应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是建立合同履约抽检评价机制。20188月,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规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规范开展合同履约抽检评价,提升采购人的履约验收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中标供应商诚信履约。2018年,抽检评价品目覆盖25个类别,涉及项目140个,对抽检发现的问题逐一要求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

第四是建立供应商诚信管理机制。2017年深圳市财政局先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将履约评价优秀的中标供应商纳入“红名单”,给予优质合同续期奖励。将违法供应商纳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将违规供应商纳入“灰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参与投标给予诚信扣分处理。2018年将50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纳入供应诚信档案。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深圳现有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54,256家,其中,深圳市外企业19,911家,占注册企业总数的37%。推行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两年来,融资签约金额突破16亿元,惠及中标供应商超过两百家。近三年,中小微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份额占市本级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深圳便利化、市场化、法治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得到外地、本地、中小企业的一致认可。据悉,下一步,深圳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新建智慧财政和智慧采购系统,对标对表国际、国内先进城市,着力打造政府采购优质营商环境“深圳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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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70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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