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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14-02-21 10:54:4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项目名称: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8月16日至8月30日(节假日不办公)
开标时间:2011年9月6日9:00
一、标书编号:HBGP201101082
二、采购人名称: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王建国电话:13081000858
三、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邮编:050051
四、标书制作人:林一涵
电话:0311-87908671传真:87908679
本项目联系人:李庆南
电话:0311-87908672传真:87908679
综合信息部(标书发售)
电话:0311-87908680传真:87908679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1.PC服务器2台;
2.小型机1台;
3.数据库备份与同步工具1套。
六、采购用途:办公
供货地点:用户所在地
供货时间:投标方必须确保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设备全部到货,并完成合同要求的安装、调试、工程和集成工作。
七、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填写“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综合信息部联系。
九、资质要求:
1.投标方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所投PC服务器、小型机、数据库同步备份软件的原生产厂商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用)。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3.以上各项须提供原件或提供上述文件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满足要求者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十、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信息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时间:2011年9月6日8:3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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