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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广播电视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9-05-09 18:59:1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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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组建一年来通过加强管理、优化措施、强化监督、创新方式等举措,在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保障广播电视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袁瑞娟报道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组建一年来,通过加强监督管理,逐步规范采购行为,积极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水平,有力保障了广播电视事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这是记者在日前召开的中央国家机关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负责人业务培训班上获悉的。

据介绍,去年新组建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目前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的二级事业单位17个、三级事业单位63个。国家广电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局的政府采购工作,各级预算单位作为采购人,负责本级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和下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

统计显示,2018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4.59亿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3.55亿元,节约资金1.04亿元,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较好。这与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密不可分:

首先,加强管理,推进集中采购工作。一是提高各单位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认识。年初,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会印发通知,对本年度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提出要求。二是严格审核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三是完善特殊配置产品管理。四是加强政府集中采购政策法规培训。

其次,优化措施,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一是加强事前管理,压实采购需求编制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加强调研论证,严格根据预算安排和实际项目需要,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需求,增强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结合部门预算、项目需求严格审核各单位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确保计划与预算金额做到完全一致,并明确采购项目具体的采购部门和采购负责人。二是增强自主性,压实采购实施主体责任。三是强化结果导向,压实履约验收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履约验收相关规定和采购合同要求,依法组织履约验收,确保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满足采购合同约定。总局选择部分重点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四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专门发文强调各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加强信息公开内部控制管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并加大对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

再次,加强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一是加强重点项目监督。在下达实施计划的同时,将采购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确定为总局重点监督项目。二是开展政府采购专项审计。2018年底,国家广电总局局属审计部门联合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开展了政府采购专项审计。审计对象包括总局机关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审计内容包括20172018年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即政府采购制度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预算及实施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等。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总局专门提出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规定,并要求相关单位做好整改检查。

最后,创新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一是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审批流程。按照规定简化了科研仪器设备进口及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审批流程,增强采购自主性。二是建立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月报制度,提升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效率和数据质量,配合加快预算执行。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报流程。为提高采购效率,总局对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工作首次采用清单式管理。具体做法是:由总局汇总近年采购频次较高的发射机、电子管、乐器等进口产品及本年度最新需求,根据汇总的进口设备情况,进行领域划分,统一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进口产品论证工作。专家论证通过后报送财政部审批,形成进口产品批复清单。各单位采购上述清单内产品仅需向总局申请,无需再报财政部审批,简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四是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五是探索涉密项目政府采购管理。结合保密管理规定和工作实际,总局印发了《关于涉密预算项目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涉密预算项目政府采购方式变更、信息统计报表编报、政府集中采购等工作做出规定,并对涉密项目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今年,我们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积极贯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继续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并将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和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发力,把政府采购各项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更好地促进广播电视事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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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56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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