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采购公告 >> 招标公告电子报 >> 军队某部招标公告

军队某部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19-04-01 17:02:5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军队某部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副食品集中筹措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3月29日至4月4日8: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9年4月16日9:00

一、项目编号:2019-HJZB-1003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副食品集中筹措

具体包括:根据食品类别属性和市场特点,结合实际情况,我部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建立供应商库。本次招标分为畜肉及其制品类、禽肉及其制品类、冻(鲜)水产品类、果蔬类、食用油类、早餐类、预包装食品类(含牛奶、禽蛋、调料、干货、杂粮、豆制品、各类半成品及散装食品等)7个分包。

(一)预包装食品类只选取全品类供应、销售网点分布广的综合大型超市企业,承担下述保障工作。

1.供应预包装食品和其他分包供应商无法提供的品类和品种;

2.其他分包供应商无法供应时,提供我部所需保障服务;

3.根据我部需要,对大型保障任务和应急任务进行统供;

4.参与此包的超市企业不得参与其他分包招标。

(二)禽肉及其制品、畜肉及其制品、食用油等3类大宗副食品,依托生产厂家或一级代理商实行源头筹措。

(三)果蔬类、冻(鲜)水产品类,选取优质企业供应。

(四)早餐类只面向优质超市或餐饮企业。

经专家评审后,预包装食品选取排名第1名的综合大型超市企业入库;其余6包选取排名前3的供应商入库,其中早餐类由我部各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和地域情况从供应商库中择优选取1家供应商,其余5个分包选取供应商时,我部各单位与入库的3家供应商均签订供货协议,通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组织采购。

包号货物名称

1禽肉及其制品类

测算金额:约人民币700万元

2畜肉及其制品类

测算金额:约人民币2300万元

3果蔬类

测算金额:约人民币1800万元

4水产品类

测算金额:约人民币1100万元

5食用油类

测算金额:约人民币400万元

6预包装食品类

测算金额:约人民币1800万元

备注:综合大型商超可按需求对其他分包提供补充供应,但不得参与其他分包招标。

7早餐类

测算金额:约人民币150万元

交货时间:供货期为一年(12个月),供货时间要求以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具体地点以合同为准。

注:测算金额根据往年消耗情况估测,供货金额以实际需求为准。

三、供应商准入标准: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军队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国国籍且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四)禽肉及其制品类、畜肉及其制品类、食用油类供应商为生产型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为一级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预包装食品类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供应商须为综合大型超市企业。果蔬类、冻(鲜)水产品类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早餐类供应商须为超市或餐饮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五)投标货物必须是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不同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七)禽肉及其制品类、畜肉及其制品类、食用油类供应商为生产型企业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为一级代理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产品代理授权书,并提供所供产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果蔬类、冻(鲜)水产品类、预包装食品类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企业应具备下述能力:

1.禽肉、畜肉、水产品包企业应在青岛范围内具有营业销售场所,具备产品加工、标准化包装、仓储周转、冷链物流能力;

2.果蔬包企业应在青岛范围内具有营业销售场所,具备蔬菜粗加工、净菜加工、标准化包装、仓储和物流配送能力;

3.食用油包企业应在青岛范围内具有营业场所,配送网络发达,具有一定规模的库存,有较强的应急保障能力;

4.早餐包企业具备餐饮行业相关资质(超市应具备散装食品相关资质),具备指派专人定时定点制作早餐的能力;

5.预包装食品类包所招的综合大型超市须在青岛市内有完善销售服务体系,配送网络发达,具有较大规模的库存,能够满足单位遂行应急行动物资筹措各类需求,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相关要求。

(九)果蔬类企业可出具第三方农残检测报告,禽畜肉类企业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食用油类企业所供食用油须为非转基因产品,冻(鲜)水产品类企业可出具重金属检测报告,超市类企业可出具同批次商品的检验报告,且可出具上述所有分包所需检测报告。

(十)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财务机构、物流系统及法律或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十一)各供应商均能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健全保密管理机构,不向无关人员透露军队供应保障情况。

(十二)以上提供的物流配送均须为企业自有物流公司或自有车辆(车辆购入时间须为2019年2月及以前)。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

1.资质调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质量安全体系认证、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冻(鲜)水产品类企业出具第三方重金属检测报告,食用油类企业可出具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一级代理商授权书,果蔬类企业可出具第三方农残检测报告,禽、畜肉类企业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超市类企业出具同批次商品的检验报告,早餐类企业可出具与本次项目有关员工的健康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书面证明(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件2);

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3);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期间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须提供,附件4);

10.公司简介、营业网点及联系方式。

(二)递交要求:

1.格式规定和签署: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申请材料一式1份(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密封和标记:

(1)申请材料正本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申请人全称,并注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

(2)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制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3)电报、电话、电传,快递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4)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将拒收。

(三)资格审查方法及结果判定:本次资格预审由供应商遴选办公室对照供应商准入标准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供应商仅限领取招标文件,最终资格审核结果以专家评审为准。开标前,评审专家对照标书中明确的准入标准详细评审,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投标。

(四)结果告知: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3月29日至4月4日8: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资格预审公告要求提供申请材料,预审合格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六、投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时间:2019年4月16日8:00-9:00

(二)投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开标时间:2019年4月16日9:00

(二)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三)开标要求:开标时,企业须指派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企业高管(提供社保、工作证明等证件)到场参与。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www.cgpnews.cn)、中国财经报网(www.cfen.com.cn)及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名称:军队某部

联系人:宋助理、卢助理

电话:15853257013、17612712258

军队某部      

2019年3月29日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46期第7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