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塔城地区: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

塔城地区: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9-02-28 18:11:0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新疆塔城地区: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

本报讯 自2019年起,新疆塔城地区财政局正式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新《目录》进一步突出“放管服”改革,立足部门简政放权,抓大放小,扩大采购人自主权,着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

一是扩大了部门集中采购范围。将原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卫生监督、教育、广电、农业农村(草原林业)、生态环保等19个系统的13大类专业设备调整为部门集中采购范围。

二是统一全地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及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推动建立全地区规范、统一的政府采购市场,解决各县(市)政府采购口径不统一、标准不统一、要求不统一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管理权限果断下放给采购人,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对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各级财政部门不再审批,只需事后电子化备案即可,让采购单位少跑路、数据信息多跑路。

四是注重权责统一,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把监管的重点放到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依托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加强对政府采购关键环节的动态监管,增强政府采购监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五是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让政府采购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督管理,助力政府采购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塔城财)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37期第2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