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采购公告 >> 招标公告电子报 >> 上海市浦东新区招标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19-02-18 16:24:1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上海市浦东新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物业管理等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2月14日10:00至2月21日10:00

开标时间:2019年3月13日9:30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物业管理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SHXM-01-20190212-0161

预算编号:01-18-35568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物业管理等采购

本项目为八个包件,各包件之间互相独立,投标人只能选取一个或两个包件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同时投两个以上包件的,按其所投包件号顺序选取前两个包件投标为有效投标,其余包件均为无效投标。

包件一:灵山大院、迪士尼公安处等

惠南分区指挥部、警训中心、交警七大队(餐饮)、人民西路大院(餐饮、保洁)

临港办公大楼

浦东公安分局(丁香大楼)物业保洁会务服务

包件二:浦东公安分局(丁香大楼)餐饮服务

包件三:浦东公安分局(丁香大楼)设备维护服务

包件四:浦东公安分局(丁香大楼)保安服务

包件五:世博大院物业服务

包件六:川沙分区指挥部、川沙派出所物业服务、浦东新区看守所物业服务

包件七:三林分区指挥部(餐饮、保洁)服务

包件八:陆家嘴治安派出所(餐饮)服务

交付地址: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交付日期:本项目为一招3年项目,一次招标,3年有效,合同逐年签订。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3954202元

国库资金:人民币43954202元

自筹资金:人民币0元

包件一:人民币26297529元

注:分项报价时各分项均不得超过上述预算金额。

包件二:人民币2720313元

包件三:人民币1698131元

包件四:人民币3732000元

包件五:人民币3394633元

包件六:人民币4041310元

包件七:人民币907479元

包件八:人民币1162807元

四、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资质)要求:无;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2月14日10:00至2月21日10:00,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站(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材料。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9年2月14日10:00至2月21日10:00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13日9:3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网址:www.zfcg.sh.gov.cn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二)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三)答疑时间:2019年2月22日14:00

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4A05室

(四)建议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上传投标文件。

(五)电子签收记录不作为投标文件数据完整的依据。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本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55号

邮编:200135

联系人:陆智宏

电话:13386261778

传真:021-2204526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

邮编:200135

联系人:蔡银华

电话:021-68542604

传真:021-68542111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2月13日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34期第7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