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IT政采要闻电子报 >> 从新模式向好模式迈进

从新模式向好模式迈进

栏目: IT,政采要闻,电子报 时间:2019-01-28 18:17:5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编者按: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走向“深水区”,电子商务业态爆发式发展的当下,政府采购与“互联网+”已由初步融合阶段向深度融合过渡。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正渗透进政府采购活动中……从最初提高采购效率、提升采购透明到支撑现代化政府采购。回望这一历程,“量变到质变”是对技术创新支撑制度创新历程的高度概括。

从新模式向好模式迈进

——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推进政采信息化建设综述

■ 本报记者 程红琳

信息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关键地位和作用,多次强调要加快推动电子政务、打通信息壁垒,以信息化为支撑,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

近年来,从中央至地方,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速换挡。从推动基础业务标准化到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从高效服务采购人到技术赋能阳光采购,从宏观到微观、顶层到基层、技术可行性到政府采购实践,信息化浪潮风起云涌。

“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实施,更是把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向新的高度。

互联网+政府采购:从星星之火到燎原之势

把观察的镜头拉长。

2009年,在我国电商发源地——浙江省杭州市,一个将淘宝模式引入政府采购的创新采购模式悄然酝酿。2010年,杭州市“网上商城”正式运行。然而,这一超前的采购理念,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

4年后——2014年,有“政采风向标”之称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上线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行了“厂电同招”,即一般协议供货商入围同时,苏宁、国美、天猫等电商也经招标入围。这一做法立刻引起政府采购业内热议——“互联网+政府采购”究竟该加什么?又该怎么加?

无疑,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上线网上商城,如平地惊雷一般,在引爆舆论的同时也引发了政府采购各方的思考和探讨。

虽然在当时,政府采购配套的制度与电商模式存在一定冲突,但政府采购电商模式依旧被认为是政府采购主动适应互联网的一次探索。有业内专家更是将电商模式称为电子化采购2.0版。

政府采购该如何有效地嫁接互联网?政府采购融合互联网会发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在“+什么”以及“如何+”的探讨中,从中央至地方,都在用实际行动,因地制宜探索最优答案。

2014年4月,上海市政府采购电子集市成功对接电商平台,来自史泰博、晨光和1号店3家电商网站的耗材商品在电子集市上线销售。6月,福建省莆田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大卖场”试运行,纳入该卖场的商品种类包括电子产品、数码外设、电器等,采购人可通过“电子化大卖场”专区链接到电商平台进行网购。9月1日,蚌埠市利用电商平台“试水”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包括计算机、扫描仪等50万元以下的13类通用设备被纳入首批采购品目。9月15日起,深圳市本级各单位采购小额零星商品,可通过京东、史泰博两家电商平台选购,享受政府采购折扣价。

2015年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网上商城采购系统正式启用。4月8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搭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京东、苏宁等7家电商平台。12月1日,依托苏宁、京东等成熟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江苏省上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对纳入采购目录的13大类160个品目、单项或同批20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单位可实行网上直接采购。

2016年3月1日,由安徽省合肥市建立的“徽采商城”,正式投入运行。6月1日,参照部分“淘宝模式”规则,引入充分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贵州省财政厅采用网上竞价采购取代协议供货采购方式。同样是6月1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首先在6家省直部门试点运行。11月14日,河南省网上商城省直单位全面开启“网购”时代。

2017年7月初,完成16家省直预算单位试点应用后,海南省实现网上商城采购全省覆盖。2017年12月12日起,山西省级预算单位通用类商品试行网上商城采购。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充分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集网上交易、网上服务和网上监管于一体的电子化平台。

2018年12月1日,辽宁省省级采购单位试行网上商城采购。

改革电子化采购,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已然成为共识。政府采购电商模式经过数年发展,遍地开花。

电子化采购:八仙过海 各显神通

从中央到地方,在信息化建设以及电子化采购的赛道上,一向传统、谨慎的政府采购市场,似乎早已经处于“预备跑”的状态。一声枪响,借着“互联网+”风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化采购顺势而为。

互联网信奉唯快不破。

政府采购探路“互联网+”可以说是摸着石头快速过河。如何让新模式迅速过渡为好模式?遵循互联网迭代思维,多地开始“小步快跑、迅速迭代”。

北京市为了充分竞争得到合理采购价格,实现物有所值,2018-2019年度办公设备协议采购项目除了30个电商成功中标外,还选出了40个备选电商。后期对入围电商进行“淘汰制”动态管理。对入围的电商进行综合考评内容包括销售量,产品上线率和投诉率等,并将按照10%的淘汰率剔除不合格的电商。广东省目前政府采购电商模式的工作重心已经转向管理,重点是履约管理。广东省通过建立退出机制,制定网上商城管理办法,并在这个管理制度的基础之上,实行电商月度考核管理制,即实行扣分制,对电商采取暂停直至退出的监管措施。安徽合肥“徽采商城”经过半年多的开发、测试、调试,目前已经上线“小额零星工程”。同时,基于云架构搭建的新版“徽采商城”正在开发中。

无论是采购规模扩面增量,还是将更多的采购节点电子化,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模式长尾效应已然显现。

事实上,基于网上商城,商品展示、选购和订单生成已经实现了电子化。但这显然并不是政府采购希望实现“一键采购”的全部。

上线网上商城后,如何从新模式过渡到好模式,除了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配套制度,多地开始啃起了全流程电子化这个硬骨头,推动在合同签订、交货验收、财政支付和报销等环节实现“电子合同、电子签收、在线支付和电子发票”等;同时,通过建立健全价格监测、用户评价、大数据预警等事中事后运营管理机制,实现业务与技术深度融合。

在浙江,省财政厅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建设“政采云”平台, 该平台集网上交易、网上服务和网上监管于一体,包括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反向竞价、协议+批量、定点采购等电子卖场交易系统。除了交易属性,该平台还是一个以备案管理、评审专家、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商品管理、诚信评价、预警监控、大数据分析等为主要内容的采购监管与服务系统。

在天津,网上商城自2016年7月上线后,不断迭代,通过推出全国首张电子发票,实现采购人从智能选择商品、同质同类比价、下单采购、物流信息查询、出具电子合同、打印电子发票、反馈信用评价等全流程电子化。山西计划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完善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和信用评价系统,推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与此同时,探索实行政府采购远程电子评标方式。

贵州省更是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延伸网上竞价系统,该省于2017年8月21日开通了竞价交易系统微信平台,采购人可在手机上查看成交公告、协议审核等事项。供应商可在手机上查看采购公告、快速报价、快速查看成交结果、发起采购协议等。财政监督人员可在手机上处理紧急采购的审批、超限采购的审批、对被锁定的采购人及供应商进行解锁以及进行采购相关数据的查询等。由于该平台是通过手机操作,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进一步方便了各方交易的操作,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采购信息化助推采购现代化

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快速发展,须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配套制度。为此,从中央至地方,都在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

通过实现共用IaaS及PaaS层,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减少全省各地重复建设硬件设施及软件开发投入。在安徽,新版“徽采商城”引入大数据并对接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助力建设供应商诚信体系的同时,为采购人提供更多的付款方式。

即便如此,整体来看,我国政府采购信息化应用程度依旧不高。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以往传统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同实现政府采购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可喜的是,近年来,各级政府采购部门持续深化信息化建设,面向政府采购各方提供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无论是面向群众公开采购信息,切实实践阳光采购;还是依托电子化采购平台助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策落地,减少政府采购参与方获取信息的成本;无论是推出电子发票、创新支付方式打通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还是借助大数据技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供应商诚信体系……

不难看出,“互联网+”已不再单纯地作为政府采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一种技术手段。建立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基础之上的“互联网+”思维,已然被内化为推进政府采购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驱动力。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利用“爬虫”技术,实现动态抓取全网数据,实时加权计算得出“电商平均价”作为价格标准,低于该价格的最低报价方可采购。无疑,这就是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进行电商大数据匹配,为采购人提供市场和产品商情,有效提升采购科学化决策和采购满意度。

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通过开放接口、打通数据,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对接。在共享市场主体信息的同时,借力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门户作用,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政府采购制度与实务,增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度,提升采购信息辐射面。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而信息化则是覆盖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政府采购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一命题,已经有了精彩的开始,还将一直持续下去。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30期第5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