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本级不再实行批量集采和网上商城采购
广西区本级不再实行批量集采和网上商城采购
本报讯 近日,广西财政厅出台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不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和网上商城采购,改为通过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施采购。
广西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于2018年11月15日正式上线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系统,设置网上超市、定点服务、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等模块,充分满足了采购人的各类采购需求。据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电子卖场系统上线仅1个半月,各类注册入驻供应商67198家,发布40000多件商品,采购成交2444单,采购金额达7260.59万元。从上线运行效果看,目前各采购单位已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完成原通过批量集中采购和原网上商城的各项采购任务。
为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推进数据资源共享,为采购人提供更加方便、高效、快捷的服务,增强采购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实现采购过程和交易结果的网上留痕,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和透明化程度,更有利于财政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从2019年1月1日起,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不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和网上商城采购,原2018年已中标的批量集中采购供应商及原网上商城采购供应商可转为网上超市供应商,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入驻”注册成为电子卖场系统网上超市供应商,按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据悉,广西财政厅原出台的《关于开展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部分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关于加强本级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部分办公设备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实行网上商城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对空调机办公用纸实施批量集中采购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同时废止。
(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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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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