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以“学而思”的态度学好政采法律救济知识

以“学而思”的态度学好政采法律救济知识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9-01-07 18:51:4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以“学而思”的态度学好政采法律救济知识

——代理机构热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业务培训

■ 本报记者 杨文君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政府采购是一项专业的事儿,处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更需要法律、经济等专业的“技术要领”。为此,财政部多次组织全国性的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就在近日,财政部举办政府采购业务(指导性案例及法律风险防控)培训班,并邀请社会代理机构参与培训。那么,这次受邀的代理机构代表学习效果如何?今后他们将怎样继续提升专业能力?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部分参与培训的代理机构有关负责人。

理论+实践,专业释疑

读万卷书,学以致用后,方能行万里路。政府采购理论和实践上的学习缺一不可。

记者了解到,本次培训课程既有理论上的讲授,也有实务上的案例分析。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成协中介绍了行政裁决机制的“前世今生”,财政部条法司复议处负责人分析了许多鲜活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案件,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还为参加培训的学员讲解了第二批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

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徐赵鸿告诉记者:“其实,对于我们来讲,接触的实务操作比较多,欠缺的恰恰是政府采购理论方面的学习。成协中老师向我们介绍了投诉、复议等行政裁决机制在国外经历了怎样一个发展过程,其实正是想告诉我们,未来,中国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将朝哪个方向发展,这对我们今后处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案件就有了一个方向上的指导。”

在实践课程的讲授方面,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事业部部门副总经理李杭表示,作为听课者,参加这次培训感触很多,特别是聆听了财政部的领导的讲话、业界法律专家的释疑,尤其是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分析和探讨,让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对以往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拿捏不准的问题能够更为准确地把握。这次培训的针对性、实战性很强,案例的讲解为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非常好的借鉴。这是一次十分难得的学习机会,既让参与培训的人员了解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的最新进展,更提高了自己对政府采购已有的认识。

此外,本次培训还设置了交流互动环节,参加培训的代理机构代表通过与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和律师专家的广泛交流,增长了见识,扩大了视野,提高了从多角度认识问题的能力,这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做好招标采购工作大有裨益。许多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说到:“相比过去有代理机构参与的培训,本次培训班更接地气,互动性更强。”

案例+分析,廓清“模糊地带”

明晰法律的“模糊地带”,才能帮大家“拨开迷雾”看清问题本质。此次培训的一大亮点就是发布了第二批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和专家还对其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莹通过对第二批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的学习,感受颇多。他认为,指导案例的要点涵盖了政府采购工作中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比如投标文件的密封、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业绩、“低价澄清”等等。特别是部分案例还延伸到采购过程中其他需要注意事项。另外,之前比较模糊、不太确定的内容,有了清晰和正确的导向。比如招标文件中能否将固定金额的业绩作为评分条件、采购人是否必须委派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串通投标情形的认定等等,这批指导性案例均对此作出了明确的回答。但代理机构还需要同步思考和特别关注案例中供应商没有注意却被监督部门发现的一些流程上的漏洞或瑕疵。

李杭也指出:“参加这次培训活动先后听取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对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的讲解和分析,对我个人而言帮助很大、获益良多。这些案例非常典型,具有很好代表性,对案例的分析,也精准到位、深入浅出,透过对这些案例的释疑和剖析,让我对一些具体的问题认识更为明确,为我今后在招标中遇到类似问题时解决它们提供很好的参照和经验。比如案例中关于进口产品的界定问题,‘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这是《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予以明确的。产品要通过中国海关报验,并且产品应产自中国境外,这是需要明确的两个核心问题,由此便可以在界定进口产品时做到有的放矢。依据上述文件规定中的两个要点,就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事物的真实面目也就一目了然了。”

其他一些代理机构代表也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的学习,使他们认识到,要做好政府采购的招标工作,一方面要认真学习并切实掌握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文件;另一方面要在学习、掌握的基础上能灵活运用、融汇贯通。这两点对一个常年在一线从事具体招标工作的实践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学习+建议,政采研习任重道远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政府采购案例及风险防控的学习不能止步于一点,而不及其余,学习之路道阻且长。

参加完这次培训班,代理机构今后将如何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呢?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段艳华表示,学无止境。政府采购工作事无巨细,常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又很琐碎的问题,这就要求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必须努力学习,认真思考。学习要与时俱进,要结合政府采购新的发展,新的变化,有的放矢。这次培训后,他们公司将制定新的学习计划,通过学习使刚从业的年轻同事能更快地成长起来,让他们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另外,代理机构作为政府采购的当事人之一,学习之外,还应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内控制度。同时也希望财政部门继续加大对代理机构的监管。

当然,对于这次的培训,代理机构的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徐赵鸿指出,希望这样的培训还可以“扩招”听课人员,把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等需要学习政府采购知识的人也纳入其中。段艳华也提出,希望财政部能够多多开展案例讲堂,指导代理机构更好地工作。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24期第1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