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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网上商城明年上线运行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12-17 18:58:3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辽宁网上商城明年上线运行

网上商城通过电子化交易手段,实现采购人快捷了解商品信息及比较价格,并直接下单采购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通讯员曹冬喆报道 日前,辽宁省财政厅建立并开通了“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下简称“网上商城”),此举旨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新政府采购模式,规范采购单位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建设网上商城既是对辽宁省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制度的延伸,也是我省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省级采购单位从2018年12月1日起试行网上商城采购,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设区的市于2019年7月1日前实施。县(区)级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政府采购业务电子化情况,适时开展本地区网上商城采购业务。”据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采购单位采购纳入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单项或批量采购在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实行网上商城直接采购。网上商城采购限额标准为:省本级、沈阳市、鞍山市为30万元,其他各市为20万元,县(区)级为10万元。网上商城采购目录由辽宁省财政厅制定并公布,全省统一实行。辽宁省财政厅将根据采购需求的变化对网上商城采购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各采购单位应严格按照网上商城目录及限额标准实施网上商城采购。

据了解,网上商城是辽宁省财政厅依托辽宁政府采购网,利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按照统一数据标准搭建起的电子商务在线交易平台。网上商城通过电子化交易手段,实现采购人快捷了解商品信息及比较价格,并直接下单采购。辽宁省财政厅负责建立网上商城并制定网上商城采购目录、电商准入规则和交易流程。各级财政部门为网上商城电子交易的监管部门,负责对本级预算单位网上商城采购行为进行监管。网上商城实行电商承诺准入制。符合准入条件并承诺遵守准入规则的电商可申请加入网上商城。辽宁省财政厅依据准入规则审核电商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入围电商名单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

据悉,为更好地推进网上商城采购,辽宁省财政厅近日举办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业务培训班,对网上商城采购操作实务进行了讲解。省直一级预算单位 (含基层检法单位)、优化整合后事业单位负责政府采购业务工作人员、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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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19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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