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秩序
【采购动态】
常德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秩序
本报讯 今年以来,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湖南省常德市采取三项举措规范全市政府采购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场内交易秩序。
一是严格进场管理。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在受理政府采购项目进场申请时,除必要的相关进场资料外,不设置其他条件,全力打造“零障碍”进场的优质服务环境。明确市交易中心要核实进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是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为专职人员,凡未登记的,不得发放交易员证,不得进入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现场。
二是规范交易服务。要求代理机构提升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做好采购文件发售及交易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在代理服务期间,必须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与服务对象、市交易中心对接,提高代理业务的能力和水平。必须恪守业务规则和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真实、合法提供信息、资料及书面报告等,如期完成委托合同及业务规范规定的其他事项,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市交易中心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判,自觉维护政府采购项目的场内交易秩序。
三是加强交易管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方式和程序抽取评审专家,如需抽取异地评审专家且派交通工具接送至交易场所的,必须先报告监管部门、市交易中心,并在监管部门、市交易中心派人监督下实施。严控交易进场人数及言行。评审工作开始后,评审委员会成员均独立履行评审职责,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严禁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严禁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严禁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严禁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评审工作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审结果,代理机构及时将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评审表格、评审报告等归集整理。政府采购项目交易过程视频资料完整、安全并将长期保存。
(董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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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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