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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出台在文化领域推广PPP模式的指导意见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11-26 18:18:4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两部门出台在文化领域推广PPP模式的指导意见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近日出台《关于在文化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以此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文化供给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指导意见》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文化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正确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对PPP模式的理解认识,加快观念转变。加大在文化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力度,积极探索有利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新举措、新途径,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坚持传承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充分挖掘文化知识产权价值,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坚持合作共赢。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明确各方权责,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竞争性方式参与文化领域PPP项目,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合同,实现合作共赢。

在具体的推广领域方面,《指导意见》明确,鼓励社会需求稳定、具有可经营性、能够实现按效付费、公共属性较强的文化项目采用PPP模式。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一定收益性的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特色文化传承创新、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以及促进文化和旅游、农业、科技、体育、健康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的文化项目。

针对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要求,要规范项目运作。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PPP模式的内涵实质,规范开展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严格入库审核把关,严禁突破财政承受能力上项目。严禁利用PPP项目违法违规变相举债,严禁通过回购安排、保底承诺、固定回报等名股实债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突出运营核心。鼓励有文化项目运营管理经验的企业参与文化PPP项目长期运营,充分发挥其资源整合、管理经验和开拓创新优势,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和运营水平。积极培育文化领域专业运营商,形成一批有实力的文化企业和上市公司。鼓励优秀企业通过参与文化PPP项目,带动项目所在地上下游企业发展,培育更多熟悉当地文化的项目管理运营企业。优化回报机制。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要指导项目实施机构结合PPP模式特点,创新运营方式,根据项目特点确定项目回报机制。可依法依规为文化PPP项目配置经营性资源,为稳定投资回报、吸引社会投资创造条件。鼓励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挖掘文化价值、开发性资源补偿等方式提高项目的可经营性。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要通力合作,严把项目入口关,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按效付费,更好实现物有所值。强化信息公开。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要依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做好文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完整、准确地录入文化PPP项目信息,提高信息对称性,增强社会资本信心,让项目阳光运营。

《指导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资金投入方式、丰富金融支持手段、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等四个方面作出了政策保障。其中强调,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鼓励各地建立跨部门的PPP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府统一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项目管理和核查力度,切实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文化领域资金投入机制,推动具备条件的财政资金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升投资有效性和公共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参与文化PPP项目的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利用好部行合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文化PPP项目的金融需求特征,加强融资服务。充分发挥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的引导、规范、增信作用,加快设立文化PPP投资基金;鼓励地方政府类引导基金规范参与文化PPP项目,带动更多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PPP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PPP项目灵活运用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探索建立多元化、规范化和市场化的资产流转和退出渠道。引导各地文化金融服务中心积极支持文化PPP项目。对于各地推荐的文化PPP项目,由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组织专家遴选后,择优向社会重点推荐。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联合确定一批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广先行区,区内文化PPP项目优先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文化PPP项目的跟踪指导和经验总结,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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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13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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