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新时代采购代理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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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新时代采购代理排头兵
湖北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四个坚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业、高效的政府采购服务
本报讯 湖北省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牢固树立“依法采购、服务大局”的理念,一直坚守“三公”原则,大胆创新,完善机制,通过“四个坚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专业、高效的政府采购服务,争当新时代采购代理行业的排头兵。
一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增强集中采购机构的责任担当。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5年来共完成采购项目4781个,预算金额达16.41亿元,采购合同金额13.44亿元,节约资金2.97亿元。顺利完成了社会治安监控系统、肉菜追溯电子系统、教育设备、环卫设备、社区文化设施、新能源汽车等一系列关系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采购项目。
二是坚持以“三权分离”为目标,构建“阳光采购”的内控机制。为把采购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断在实践中探索集中采购过程的内部约束机制。2013年出台了《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规则》和《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工作规程》,对采购全流程实行“四岗三层”互控机制,即承办、审核、监督、审定四个岗位和业务科室内部、承办科室与监督科室之间、科室与审定领导之间三个层面的相互控制和相互监督。2016年,该中心又以标书编制、开标评审、信息发布“三权分离”为目标,再次对内部工作流程进行完善,将原按采购对象设置的科室调整为按采购流程设置科室,即编标科、开标科和综合科(公告监督科),并重新拟定了《襄阳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程》,对59个采购业务流程进行了重构,梳理出了47个工作和廉洁风险防控点。通过“三权分离、分科行权”,实现了每个项目必须由三个科室分段办理完成,科室间、岗位间相互制衡,结束了采购项目由一个业务科室全程办理的历史,建立了政府采购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多年来,该中心代理的采购项目一直保持“零”投诉。
三是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破解政府采购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修订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通过对资质要求、样品演示、项目验收等13个经常混淆责任的情形,分别在协议中作出书面约定,厘清了采购人与采购中心在代理采购中的主体责任边界,弥补了采购操作层面的制度空白;加强采购项目分类需求研究,引导单位依法合理提出采购需求,细化量化采购标准,提高采购项目质量;探索标准采购文本,每年对采购文本的修订都在5次以上,不断提高采购文件编写质量;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将有围标、串标隐患的40种情形列入采购负面清单,让围标、串标等暗箱操作行为无法渗入采购程序中;在全省率先取消采购文件售买、投标保证金,实现采购全过程“零”收费,竭诚为供应商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电子化采购,开发网上电子询价系统,破解零星采购效率低下难题;质疑回复引入内部第三方复核机制,由办公室统一受理并对业务科室答复意见进行复核定稿,采购质疑回复满意率达100%。
四是坚持以廉政文化为引领,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干部队伍。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特别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以廉政文化为引领,从夯实干部思想基础和制度建设入手,锤炼干部队伍。一方面,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自我抗腐能力;另一方面,围绕“阳光采购”、廉洁高效等元素,该中心专门设计了自己的LOGO,旨在增进全体干部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增强集体向心力和战斗力。同时,还建立了廉政长廊,在办公场所悬挂宣传展板32块,让干部在轻松的氛围中自觉接受廉政文化教育。此外,还组织经常性的廉政专项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
(马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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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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