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政采头条电子报 >> 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政采工作提质增效

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政采工作提质增效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政采头条,电子报 时间:2018-11-19 18:57:0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中直机关采购业务培训班近日在京召开

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政采工作提质增效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近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直机关采购中心”)针对中直系统采购人单位举办了一期中直机关采购业务培训班。“此次培训班针对信息化系统操作进行讲解,目的是让采购单位更快适应信息化操作,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副主任吴永明介绍道。

据了解,此次培训班主要有两项任务,一是对即将上线运行的采购人系统操作进行讲解;二是对协议供货和批量集中采购涉及四个交易模块的系统操作和政策要求进行说明。

针对即将上线运行的采购人系统操作的培训背景,吴永明介绍说,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与各个领域的深度融合,“互联网+政府采购”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政府采购工作的必然趋势。目前,财政部正在制定《“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方案》,将大力发展电子化采购,探索推行远程在线评审、采购全流程无纸化等新模式。为深入落实国家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适应政府采购工作的新趋势新要求,自2015年以来,在中直管理局的直接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中直机关采购中心从三个层面着力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一是依托互联网改造,实现了涉密项目以外的全流程电子化全覆盖;二是从服务采购人层面,搭建了中直机关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逐步形成四大交易模块;三是立足方便供应商的角度,开通互联网远程投标功能,使供应商足不出户即可递交投标文件。今年以来,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在原有电子化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建设和探索力度,先是推出了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微信公众号,让采购人和供应商随时随地了解中直机关政府采购活动动态,同时,研发了采购人管理系统,让中直机关各单位可以依托互联网进行线上项目委托、采购协议签订、采购文件修改和确认,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查询等操作,为中直机关各单位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满意的政府采购服务。

对于培训的第二项内容,协议供货系统、电子商城、网上竞价以及批量集中采购的操作背景,吴永明也详细进行了介绍。他说:“中直机关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共涵盖协议供货、电子商城、批量集中采购和网上竞价四个交易模块,这几个模块是当前最重要的几个电子交易模块。每个模块有自己的功能。”

一是协议供货交易模块。该模块包括招标评标、商品库维护、商品展示、在线交易等功能,运行三年多来,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今年,根据需要并报财政部同意,中直机关采购中心进一步改进了协议供货。首先,简化招投标流程,采用全电子投标,允许投标人多个包共用一个资格审查文件。其次,加强后续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协议供货进行价格监测,对于价格过高的、缺货的产品,进行下架等处理,保证中标产品价格、质量和服务。再其次,按月更新协议供货商品库,供应商在中标后,每个月都可以在商品库中申请增加产品。最后,为提升采购人的采购体验,增加了采购人的采购评价反馈功能,采购人可以对供货商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评价,也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反馈遇到的问题。

二是电子商城交易模块。在今年的电子商城招标中,39家大中小型电商入驻中直机关电子商城,产品直接对接市场电商的商品库,能够较好满足大家的日常零星采购需求,也较好地实现了政府采购中标产品市场在售、价格可比、便于监管,整个采购过程也更加高效。

三是网上竞价交易模块。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在交易系统中增加了网上竞价模块,采购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竞价对协议供货商品库中的产品及其它相关产品和服务发起竞价活动。网上竞价模块的运用,为采购单位对协议供货产品进行二次价格竞争提供了方法和手段,同时也解决了协议供货产品附带服务的采购和价格确定问题。

四是批量集中采购交易模块。今年,中直机关采购中心调整了实施方案,比照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组织实施,采用“双品牌”入围模式,将原按月采购的品目调整为按季度采购,原按季度采购的品目调整为每半年采购一次;每个品目确定两名供应商为推荐中标人,其投标产品为推荐中标产品。这种模式,有效地解决了批量集中采购目前存在的采购周期较长、供应商参与不积极等问题,提高了批量集中采购的效率和规模优势,扩大了采购人采购自主权,提高了采购人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在采用“双品牌”招标模式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要求,开发了中直批量集中采购交易模块,将批采结果在该模块发布,采购单位登录交易模块,自行选择推荐中标人和推荐中标产品,在线签订合同。

“协议供货、电子商城、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这四个交易模块,在约束供应商价格、质量和供货方面,各有优势,形成互补。这四个模块的适用范围有所不同,简单地说,就是协议供货范围内的产品,可以在协议供货、电子商城、网上竞价这三种模式中任选其一;而纳入批量集中采购管理的品目,只能通过批量集中采购模块进行采购。”吴永明同志补充道。

培训现场,中直机关采购中心综合处李欣对即将上线运行的采购人系统操作进行详细讲解;采购一处贾宁对协议供货和批量集中采购涉及四个交易模块的系统操作和政策要求进行说明。记者还注意到,中心这次培训会非常贴心:在会前就发放了操作手册“口袋书”,让采购人可以随时查询操作步骤;讲解后安排了问答环节,为采购人现场答疑解惑;同时,在会场右后方还专门设置了现场体验区,让采购人代表实际体验系统操作。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11期第1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