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公车消费②】减少保险支出有赖新政出台
减少保险支出有赖新政出台
---专家建议,如果公务用车出险不多,在定点保险采购中,可比照商业保险的浮动保险费率,这将有利于减少公务用车保险费用
本报记者 吴敏
公务用车保险费用支出已成为公务用车后期维护运行费用非常重要的一块,每年财政都要为此支付大量的资金。日前,中央各部委陆续公布了公车支出。其中,公务用车保险费用是如何支付的?未来是否还有走低的可能?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负责人。
折扣率相差不大
目前部分省市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的形式来统一管理公务用车保险,比如中央三大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和全国人大采购中心,以及部分地方包括北京、浙江、广东、山西、重庆、云南等都实行了政府集中采购定点保险。
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是否可以有效地节约“三公”经费呢?记者近日采访了部分省市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负责人。这些负责人均表示:“为了规范保险市场,防止保险市场的恶性竞争,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给各个投保人的最低折扣有一个限制,即不得低于7折。那么,即使通过政府集中采购也不能打破这一价格折扣最低价。因此在折扣率上,各个投标保险机构的报价是相差不大的,基本都能达到保监会所定的7折优惠率。定点保险最大的好处就是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单位的投保和理赔,对于公务用车的管理更加地规范了。”
新政有望降低支出
既然公务用车保险支出受到保险行业政策的影响非常大,那么未来保险行业将有哪些政策有利于降低公务用车保险支出呢?
在采访过程中,某大型保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未来公务用车保险费用的走低是有可能的,目前保险行业正在讨论实行按车辆上年出险次数和程度来核定下年的保险费用。如果这个政策能实行,那么对于公务用车保险支出而言,也将是一个利好。”
据了解,早在2009年,北京保监局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就联合发布了北京地区商业车险保费的浮动方案,上一年发生8次理赔的车主下年保费将涨到3倍;一年未出险的车主下年保费则最低可打6.9折。这是全国首次将商业车险费率与理赔的记录挂钩。相比监管规定的车险7折底线,这个浮动方案已经突破了政策限制。如果车主同时投保三者险以及其他任意险种,可以享受最多向下10%的浮动;平均年行驶少于3万公里,也向下浮动10%。不过据相关媒体报道,这个政策实行并不是很好。
对此,专家表示,目前公务用车很多地方已经实行了一卡管理制度,即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都必须刷卡,包括公务用车出险次数等都将记录在卡中,通过卡式管理将很容易查询到公务用车出险次数,如果出险不多,那么这种浮动保险费率将有利于公务用车保险费用的减少。
【经验交流】
北京市用电子化系统管理定点保险
本报记者 吴敏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消息称,为加强对协议采购供应商的监督管理,规范预算单位公务车运行费用和会议费支出行为,7月15日-9月30日,市财政局将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维修、保险、加油和会议定点供应商实施监督考核。
其实北京市在控制公务用车支出方面,不仅早已实现了通过政府采购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对公务用车进行管理,在后期对定点保险等供应商的考核方面,现在也越来越严格。
考核目的为控经费
此次北京市对定点保险等考核工作采取供应商自查和市财政局抽查的方式,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在政府采购相关媒体公布考核结果,作为新一期协议采购项目评审以及预算单位选择中标供应商的重要参考依据。
北京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对公车维修、保险和加油等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也是为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高,避免违规行为的出现。这是加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的考核与管理,控制行政经费的一项措施。
据了解,此前,北京市财政局公务用车系统上线试运行。该系统全面反映车辆库管理系统的每一部车的所有信息。通过该系统,可以查询到每个预算单位、每部车的基本信息以及车辆运行中的加油记录、保险、维修记录等,对每一辆车实现了动态管理。
新系统通过对运营数据的采集、分析、对比,从中取得车辆在运营过程中的费用、使用异常等监控数据,为财政监督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通过新系统的监控功能,能够在大量的费用信息中快速提取运营异常信息,如保险费用异常、加油费用异常、维修情况异常,并能够根据异常情况迅速定位明细信息,提高了预算费用使用的可视化程度。
定点保险招标注重服务
对于定点保险采购而言,由于保监会对于车辆保险费折扣有最低要求的限制,因此今年的北京市市直机关公务车定点保险招标更加注重服务。在招标过程中,将服务分值由35分提高到了45分。
据了解,北京市经公开招标确定2011-2012年度北京市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车险定点服务商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家保险公司。
据悉,此次北京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车统一保险是由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面向全国进行的公开招标。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保险的集中采购与历次公务用车统一车险的集中采购有很大的不同。以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进行集中采购时只包括8种基本的车辆保险,而2011—2012年度的公务用车保险采购充分考虑到一些采购人的特殊需求,允许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购买超出这8种基本车辆保险之外的车险险种。在以往的评分标准中,服务方案通常只占35分,在对保险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在此次的评分标准中,把价格分所占的部分权重比例转移到了服务方案方面,提升了服务方案在评分中的权重。中标的这3家保险公司都是凭借人性化的服务方案最终胜出的。
山西省在保险采购中加大服务权重
本报记者 吴敏
近日,山西省对2011-2012年省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项目有关服务进行招标采购的结果出炉了。这意味着山西省对省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进行的采购成功收官。
前期调研充分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王跃进说:“为了加强对公务用车保险支出管理的规范性,财政部门在去年就下了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工作做好。因此,经过监管部门和执行部门1年多的时间,通过向兄弟省份采购经验的取经、对保险监管机构即山西省保监会进行走访和对当地12家保险公司的调研,最终形成了关于定点保险采购的一整套科学的采购方案。”
本次招标分为前、中、后三个环节。项目前端工作主要是采购方案的提出和制作;项目中端主要是标书的制作、项目的开评标等;项目终端主要是车辆使用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以及后期定点保险的管理工作。这样一来,就可以让该项目的执行人在操作上相互制约,保证廉洁。
采购注重服务
本次招标在标书制作和开评标方面有什么特点呢?
该项目执行人于曙霞为记者介绍了四大特点:
一是对投标人的服务要求很高。该项目的服务分值达到55分,而保险费折扣率只有10分,这样设置主要是考虑到投标人报价相互差距并不大,而最主要的差别就在于各家投标人的服务上。在理赔服务方面,如投标人所提的理赔服务优惠条件包括以下内容可给予相应得分。即免现场查勘,异地出险,全国通赔服务,大额损失,预付赔款,理赔时限缩短等。
二是该项目注重投标人服务网点、服务范围以及以前的业绩。该项目特别强调投标人需提供2010年度内前五名大客户机动车辆保险的业绩证明。
三是和定点维修更好地进行衔接。山西省一直以来都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为了方便投保人出险以后很快地进行车辆维修,此次招标提出,如果保险公司和入围定点维修企业有很好的合作即可加分。
四是在评标环节要求各投标人轮流进行10分钟的自我陈述。
后期监管跟进
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的招标不同于其他货物招标,后期保险合同的签订以及对定点保险公司的监管都需要跟进。因此山西省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也要求保险公司定期向监管机构和执行机构提交月度报表和季度报表,签了多少合同,理赔情况怎么样都需要进行报告。
对于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首次对省本级单位进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招标的意义,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赵建新表示:“未来山西省公务用车的投保将更加规范,通过定点投保,对山西省整个公务用车的管理也是一个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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