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采购公告 >> 招标公告电子报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招标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18-11-08 14:47:0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申报的宝安区“互联网+明厨亮灶”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0月1日18:00至11月19日9:15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9日9: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市宝安区网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申报的宝安区“互联网+明厨亮灶”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BACG2018154842

二、项目概况:

采购条目流水号:234955741

采购内容: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申报的宝安区“互联网+明厨亮灶”服务

采购明细清单、用途及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标书获得方法:供应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www.cgzx.sz.gov.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于2018年10月1日18:00至11月19日9:15,从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ba.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拒绝”或“撤销”或告知招标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告知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视其网上违规操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且在政府采购网站对本次项目响应投标;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如参与投标的为分公司则必须提供其所属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法人组织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出具组织的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或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或母公司)必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四)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信用承诺书》(见附件,格式不得修改);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七)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答疑事项: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必须于2018年11月15日00:00前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相关疑问,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或在采购系统中直接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六、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投标人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取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9:15

开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212开标室

供应商可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

项目联系人:许伟丽

电话:0755-27836609

2.招标组织机构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邮编:518101

咨询电话:0755-29993888、27758326

若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

传真:0755-27758320

市注册咨询:0755-83938966

市注册保证金咨询:0755-83948155

市电子密钥咨询:0755-83948165

              4008301330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日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808期第7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