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436个站点购买3年运维服务 预算逾7亿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采购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
为1436个站点购买3年运维服务 预算逾7亿
本报讯 近日,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对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该项目采购年限为2019-2021年,分为14个分包,涉及全国1436个站点。概算总金额为72147.15万元,其中2019年安排金额为24049.05万元。该项目要求投标人可对第1-14包中一包或任意多包进行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在第1-14包中最多只能中三包(按包号由小到大顺序评审),且第1包和第2包不能同时中,第3包和第4包不能同时中,第5包和第6包不能同时中,第7包和第8包不能同时中,第9包和第10包不能同时中,第11包和第12包不能同时中,第13包和第4包、第10包、第11包、第14包不能同时中,第14包和第6包、第7包、第10包、第13包不能同时中。
该项目的运维服务范围包括:各国控城市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以及承担站房租赁与维护、电力和网络通讯费用。中标供应商的工作应接受生态环境部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质量检查和考核,确保国控城市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国家、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正常。涉及站点迁移和设备更新的以生态环境部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最新管理规定为准。
该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国家保密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环发〔2013〕118号,本项目涉及的监测数据为秘密数据。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直接持股企业的投标;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高管人员、项目负责人员、实施人员及其他员工等,员工的认定以违法行为发生当时劳动合同、聘任合同存续为准)自2015年9月1日至今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发生下述行为:违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经法院判决触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如已在某个国控城市站开展2年及2年以上的国控城市站运维服务,则不得参加含有该国控城市站所在包的投标;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该项目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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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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