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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推出四举措化解政采“痛点”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09-27 18:16:0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瑞金推出四举措化解政采“痛点”

本报讯 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江西省瑞金市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政府采购工作。

一是建立管采分离机制,实现相互制衡。该市把经济管理权与监督检查权明确分开,将监督检查权赋予专门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财政部门所属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不再负责任何商品、货物、服务的采购工作,不再负责组建各种专家库、代理机构库、造价咨询机构库等,将主要精力转移到对政府采购全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上来。同时,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部门、集中采购部门和采购人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形成三者之间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管理和运行体制。

二是强化建设单位的管理意识,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该市要求,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从建设的源头上把好关,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把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中。为应对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要求建设单位出面主持公正,发现招标代理机构有违法行为,立即取消其代理资格。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对招标结果进行复核。同时畅通质疑投诉渠道,发挥其他投标人的作用。

三是创新招标人监管机制,探索推行电子招标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建立对招标人的考核机制,落实责任追查制度,不断强化招标人责任意识,保障招标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同时,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其技术规范,发挥电子招标投标具有在线操作、无纸运行、信息公开及全程监管等新特点,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运作效率、增强公开透明化程度、节约人力物力资源。对招标负责人实行终身负责制,项目质量出现问题,对其进行追究惩罚,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形成。

四是引入立体化监督模式,斩断价格虚高背后的寻租黑手。健全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除了审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核采购预算、采购方式确定、协议供货价格、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集中支付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查外,引入“政府采购网上竞价产品第三方价格监测保控机制”。即,由价格监测中心通过对商场、电子商城等价格进行采集,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进行全面实时的跟踪分析,定期在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更新商品价格。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政府采购网上竞价产品的成交价格须低于价格监测中心发布的相同产品市场价格。让阳光高效的政府采购助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钟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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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98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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