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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加法、减法、乘法 寻求“放管服”最优解

栏目: 地方经验,政采要闻,电子报 时间:2018-09-20 17:43:5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做好加法、减法、乘法  寻求“放管服”最优解

■ 本报记者 杨文君

近些年来,我们可以看到,集采机构的大厅里不再“人满为患”,采购业务人员纸质办公明显减少,代理机构更加自律……此类现象背后的原因便是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的一日千里。

对此,北京市西城区也“快马加鞭”,在放权、监管、服务三方面形成合力,让政采改革迈向深入。

为权利做“减法”,采购工作才能事半功倍

政策指引放权方向。据了解,2015年,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出台了《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缩减了政府采购业务事项。比如,把原有的19项政府采购业务调整为9项;将新增立项、采购计划和采购需求登记三个环节合并,调整为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填报,直接由预算单位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政府采购预算自行填报。关于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政府采购资金由政府采购办公室拨付调整为由区财政局业务科室拨付,支付方式由财政直接支付调整为财政授权支付,进一步加快了财政支出进度。这些措施大大减轻了财政部门的工作负担,强化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采效率。

除了“线下”放权,西城区财政局还探索了一套“线上”办法。为落实“放管服”精神,提高采购效率,加强西城区政府采购管理,自2016年以来,西城区就全部共享了北京市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结果。“不仅如此,我们还实现了采购平台和供应商数据的实时分享。”西城区财政局的相关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从西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获悉,以往,预算单位要填报协议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合同登记与合同支付等相关信息,采购流程十分冗长。同时,协议采购的操作还要先通过西城区财政网上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中的协议采购模块,实操也相对麻烦。如今,西城区的协议采购操作平台直接共享了“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综合查询平台”(以下简称“市采购平台”),将区域个性化管理内容嵌入市采购平台,由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管理。该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预算单位可通过首都之窗北京西城网站和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访问“市采购平台”,实时查询会议定点服务、办公设备和印刷定点等49个集中采购品目的协议采购相关信息。同时,协议采购信息实时上传至“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以实现协议采购数据的互联互通。

此外,西城区协议采购全部共享北京市协议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品牌、商品型号、价格及服务标准,这有效提高了协议采购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如,北京市协议采购项目实行两年滚动招标,招标入围的品目、品牌可不断扩大,由此,预算单位可以根据需求多角度选择,既可以在网络平台设置不同筛选条件对产品进行询价选择,也可以通过历史成交记录来“精挑细选”。

给监管做“加法”,政采环境方能更阳光

2018年初,财政部出台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并且,财政部每年都会定期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近年来,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已陆续开展了多次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一盯到底”,严防监管“下线”。

据了解,西城区按照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西城区建立健全了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随机抽查机制。对涉及举报投诉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定向监督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督促单位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日常监管事项,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等方式开展不定向检查。关于自查,西城区要求全面覆盖。去年,西城区作为北京市代理机构检查工作的抽查地区之一,要求承担其政采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全部开展自查,这对促进采购代理机构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供了有效途径。对于重点检查,西城区结合实际情况,今年拟抽取30家采购代理机构,并对抽查的代理机构随机选取1—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必要时还会延伸检查相关预算单位,按要求公开检查情况和处理处罚结果。

在检查内容方面,记者在查阅西城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工作的资料时发现,本次检查内容十分全面,涵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具体包括十个方面: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从业情况、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的编制与发售、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等情况、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情况、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通知情况、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情况、组织验收情况,答复供应商质疑情况和档案管理情况。

另外,根据《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分步进行,大致分为自查、重点检查、沟通核实、出具检查意见四个阶段。其中,自查阶段的时间是从4月下旬到5月,在此期间,西城区成立检查小组,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检查通知。被检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整理2017年度采购项目相关资料,对2017年政府采购从业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报送西城区财政局。目前,西城区已完成了65家代理机构的全面自查,并正在开展重点检查工作。现阶段,西城区财政局还在着力探索代理机构评价机制,优化检查频次。

给服务做“乘法”,解政采人的业务困扰

要想让政府采购服务工作始终“温暖人心”,就需要一丝不苟的“细心”和不厌其烦的“耐心”。对此,西城区财政局扎扎实实做好“乘法”,提高服务质量。

首先,在增强采购人服务、落实采购人内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方面,西城区财政局前端与预算单位互动,后端加强财政管理。西城区财政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帮助采购人建立了内控机制模板,从而规范了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和计划、确定采购需求、履约验收、答复询问和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的操作。”另外,西城区财政局在日常工作中也十分重视与预算单位的协同沟通。他们同预算单位建立了一个工作微信群,及时了解采购人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群中为他们悉心解惑,有时他们还会上门进行指导。

除此之外,西城区财政局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宣传服务更是“精心”“悉心”和“贴心”。

针对财政部近年来制定或修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等,西城区“多条腿走路”,采取了丰富多样的学习和宣传方式,让全区的政采当事人得以充分学习。如,西城区曾组织全区范围内的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培训,对提高西城区执法水平,营造公平公正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就在去年,西城区财政局举办了全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全区一级、二级预算单位和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共计400余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还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教授王丛虎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大家解读87号令和集中采购政策,让众多政采人一解心中的法规疑惑。

为了让政采知识深入浅出、深入人心,西城区财政局还采用了“微动漫”的形式进行财政法规的宣传。比如,在“西财工作”微信学习群推送的电子材料、或是在局机关和社区宣传橱窗张贴的纸质资料,再或是政府采购宣传的折页,里面都是通俗易懂且简单有趣的“微动漫”。记者翻开了由西城区财政局印制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册,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幅关于一对夫妇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漫画,由此引入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而在语言描述上,宣传册的内容也十分生动,如,“政府采购是玻璃缸里的金鱼”“采购文件存在大‘大BUG’怎么办”等等,这些都增加了宣传册的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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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97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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