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启动政府采购“双随机”抽查
宝鸡启动政府采购“双随机”抽查
检查对象除了代理机构,还列入采购单位;采取市县同步,财政、审计部门联动的方式
本报讯 记者高荣月报道 陕西省宝鸡市财政局近日启动了2018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据了解,自2015年宝鸡市财政局下发政府采购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来,已连续3年组织了“双随机”抽查工作。本次抽查工作采用市县联动、部门协同、检查面广的方式进行,这标志着宝鸡市政府采购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又迈出重要一步。
据悉,此次检查集中以下特点:第一,检查面广,市县同步。市县两级同步开展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抽查,抽查机构数、项目数均比往年明显增加。按照“双随机”和上下级行政机关不重复检查的原则,以及近3年内已经检查过的机构原则上本次不再检查的要求,确定全市共抽查社会中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9家,抽查面44%。具体检查项目方面,每家机构随机抽取不少于5个采购项目实施检查,实际代理采购项目不足5个的全部开展检查。此外,市县两级还将同步开展集中采购机构检查考核,并组织对采购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市级按照6%的比例随机抽查预算单位,抽查数量25家。
第二,内部协作,部门联动。检查工作由市县财政部门采购管理、监督检查、政策法规等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市级检查工作由财政、审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市县将成立若干个检查工作组,检查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检查组人员不少于3人,分设检查、复核等岗位,抽调熟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聘请专门机构或者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开展检查工作。
第三,统一尺度,分类实施。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抽查方面,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统一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检查指标体系,对组织安排、检查对象、检查内容、问题分类和处理口径等方面实行联动安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处罚。检查分前期准备、自行检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四个阶段进行,整个检查工作将在11月上旬结束。在采购单位检查方面,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书面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情况,包括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采购需求编制、确认情况,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情况,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第四,严密组织,依法检查。《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制订详细检查计划,加强检查人员培训,严格检查程序,切实做到检查结论和处罚决定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检查结果信息将依法在陕西省政府政府采购网公开。
“此次检查力度较前3年明显增大,以往3年的检查对象主要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此次检查对象除了代理机构,我们还将采购单位列为检查对象。此次检查采用市县同步,财政、审计部门联动的方式进行。目前,检查正处于审查阶段,希望通过此检查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绩效。”宝鸡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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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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