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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减加乘”推进“放管服”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08-16 17:49:3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采购动态】

以“减加乘”推进“放管服”

——黄石市围绕“减程序、建机制、强监管、促服务”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小记

湖北省黄石市财政局围绕“减程序、建机制、强监管、促服务”的理念,积极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强化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工作,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今年上半年,黄石市完成政府采购金额达19.17亿元。其中,市直单位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2亿元。

做好放权“减法”

“改革必须具有自我变革的勇气,要敢于动自己的奶酪,而主动放权则是革新的关键第一步。在放权方面我们主抓了4项工作。”黄石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简政放权,给审批审核瘦身。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厘清职责,除法定的审批事项,即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改变招标方式的依法审批和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进口产品复核性审核外,其他审批事项全部取消,进一步精简优化采购审批审核流程,强化采购自主权。

全面落实备案制,实现备案零跑路。黄石市于2016年4月1日起实行备案制,原财政局内部七岗审核全部取消,实现“信息多跑路、备案零跑路、审核跑一次”。同时落实好一级主管部门的责任,一级主管部门按要求对所属部门负责,并要求县(市)区对标看齐市直,同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今年1月起,各县市区已经全部实行了纸质备案,正逐步推行网络备案。

运用互联网+,建立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今年1月起,黄石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全面正式运行,并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基础,充分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采用“政府定规则、市场建平台、专业化运营、市场化服务”的管理模式,搭建集网上交易、网上服务和网上监管于一体的电子化平台。2018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规格标准统一、小额零星的通用类货物或服务项目,通过“电子商城”采用网上竞价和网上比价方式进行采购。目前,黄石市电子商城采购运行成效明显,经销商数量是465家,商品上架数量7786个,市级预算单位已累计完成采购预算1155.06万元。

优化集采目录,提高各方自主权。减少目录内容,提高效率,将单位零星办公用品、会计服务、审计服务等剔除目录;将有特殊要求的无市场竞争的供水、供电、供气、房屋租赁等尝试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将采购人有特殊需求的相关服务,由单位通过公开招标自行建库;优化协议供货,增加协议供货商等。促进集采机构专业化与社会代理机构的差异化发展,提高各方自主权。

做好监管“加法”

“‘放权’不是‘放手’,既要保证放得出,还要相关主体接得住,所以监督管控不可偏废。”上述负责人强调说,为此,黄石市坚持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废立并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一方面,对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协商有关部门,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与“放管服”改革要求明显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共计34个文件予以废止;另一方面,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相关配套制度,已陆续修订印发《黄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等文件,并重新汇编了《黄石市政府采购制度》。通过更新修订和完善政府采购操作层面的一系列制度和管理办法,再造政府采购流程,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各参与方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依法采购意识,使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动政府采购向结果导向型转变。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和执行监控。严格坚持“应编尽编、不编不采、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监控工作,同步编制和批复政府采购预算。督促各预算单位编好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配合各业务科室对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进行认真审核,督促各采购人将应编入的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采购预算,实现预算编制全覆盖。三是实施三位一体监管。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备案系统、电子商城系统和省政府采购网的实时监控功能,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实现了对每笔政府采购项目从预算安排、计划备案、组织实施、质疑投诉等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四是坚持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常态化。

做好服务“乘法”

在简政放权的同时,黄石市坚持做到既当好“管理员”,也做好“服务生”,将服务寓于监管之中,确保了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落在实处。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黄石市财政部门主动上门开展业务培训和辅导。针对采购人的不同需求、薄弱环节和业务特点,主动上门宣传政府采购政策,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法规培训,督导采购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并就政府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今年上半年已上门培训68家单位。计划用3年时间做到上门培训全覆盖。督导单位制定内控制度和落实法律咨询日服务。一方面,针对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薄弱环节,结合实际研究拟定了两份《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范本,推荐给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参考借鉴使用,促进采购人规范完善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将每月28日定为法律咨询日,邀请市财政局法律专家、法律顾问与财政局工作人员一起现场“坐诊问症”,共同就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参与各方提出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风险及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逐个分析和探讨交流,进一步增强各方的采购主体责任意识和依法采购意识。

同时,借力发力扩大联动办案功效。借助纪检、巡察力量,加强政府采购的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巡察利剑的威慑作用,扩大联动办案功效。今年上半年,已约谈三个市直系统的负责人,三个系统也进行了内部管理的全面梳理。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指导协助市政府采购中心加快研究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去年8月份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了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采购文件编制中的歧视性、排他性条款进行了归类和限定,要求严格依法依规执行,并推荐给社会代理机构参照执行。

(柯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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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87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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