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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18-07-19 17:10:5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上海市杨浦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上海市杨浦区社区综合图像信息采集系统采购(三期)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7月18日16:00至7月25日16:00

开标时间:2018年8月10日15:00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杨浦区社区综合图像信息采集系统采购(三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SHXM-11-20180717-3345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8-Z105Y6676A

预算编号:11-8Z105Y6676A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上海市杨浦区社区综合图像信息采集系统采购(三期)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

交付地址: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6492837元

国库资金:人民币6492837元

自筹资金:人民币0元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投标人具有专业技术支持能力,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

5.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7月18日16:00至7月25日16:00,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站(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下述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

(二)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8年7月18日16:00至7月25日16:00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0日15:0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网址:www.zfcg.sh.gov.cn

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一)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1份,递交至投标地点(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单位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

(二)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

(三)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549号

邮编:200082

联系人:陈颐

电话:021-25032175

传真:021-65358939

联系人:王敏

电话:1590190991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B楼会议室

邮编:200093

联系人:王雄钦

电话:021-65018811

传真:021-65636267

上海市杨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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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79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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