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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为采购预算单位“充电”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07-19 16:30:0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河南省新郑市:为采购预算单位“充电”

本报讯  为更好适应当前“放管服”的改革要求,不断加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力度,近日,河南省新郑市举办了预算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法采购”工作培训会,帮助预算单位更好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效。

会上,新郑市财政局局长李炎宏表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是深化财政制度整体改革的必然要求,采购人要履行好自身的主体责任,就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在把握政策方面,要不断加强对整个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体系的学习,深入理解,清楚什么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不能做。政府采购历来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领域,还权、放权于采购人,绝不是放松监管,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针对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的风险点,健全机制完善措施管控风险,确保政府采购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会议邀请到了河南省财政厅法律顾问作专题培训。培训主要围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针对政府采购程序和要求、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与会人员一致表示,此次培训十分及时有效,加深了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对“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法采购”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全市预算单位和在新郑市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共200多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郑永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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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79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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