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吉市招标公告
吉林省延吉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所需2018年冬季供暖用煤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8日至6月15日8:00-11:0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8年7月3日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所需2018年冬季供暖用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YJZC2018-10017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所需2018年冬季供暖用煤采购
数量:1批(共9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9500万元
一标段:人民币1200万元
二标段:人民币1100万元
三标段:人民币800万元
四标段:人民币1100万元
五标段:人民币920万元
六标段:人民币1100万元
七标段:人民币800万元
八标段:人民币1380万元
九标段:人民币1100万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述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三)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五)被授权人须提供以投标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明细或发票),证明其是该投标公司的在职员工;被授权人以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其是该投标公司的在职员工时,还必须提供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明细或发票)。
(六)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七)投标单位为具有销售煤炭资质的煤矿及煤炭经销公司。
(八)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注: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投标文件副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提供其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8年6月8日至6月15日8:00-11:00,13:00-16:00(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延吉市财政局502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应出具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
六、可投标标段限额:一个投标人最多可投标三个标段。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每标段
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7月2日15:00前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入至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502室)领取收据,并带到开标现场。
注:开标之前未换取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收据到开标现场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账号:22001686138059000059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8:00
注: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2
地址: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延吉市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十组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3596538388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3000号延吉市财政局5楼503室
联系人:朴永春
电话:0433-2266031(传真)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8日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