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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对动力蓄电池实行溯源管理

栏目: 汽车,政采要闻,电子报 时间:2018-05-24 18:06:3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为避免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

我国将对动力蓄电池实行溯源管理

本报讯 记者昝妍报道 近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提出将对规定实施之日起新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新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含进口新能源汽车)实施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对于在此之前就已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含进口新能源汽车),可以延后12个月实施溯源管理。

此外,为了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规范和指导各相关方履行溯源管理责任,《暂行规定》指出,我国将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溯源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在申请程序要求和信息公开方面,汽车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申请账号。各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上传溯源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上传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并通过企业网站向社会公布。在编码标识要求方面,电池生产、梯次利用企业应按照《关于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的通知》要求,进行厂商代码申请和编码规则备案,对本企业生产的动力蓄电池或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进行编码标识。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一直在稳步提升。中汽协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3.2万辆和22.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42.4%和149.2%。而逐渐扩大的新能源汽车体系背后,动力电池报废回收再利用等方面的需求也随之加大。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预测,2018年到2020年,全国累计报废动力电池将达12万至20万吨;到2025年动力电池年报废量或达35万吨。退役后的动力蓄电池如果处置不当,很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因此,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处理,建立完善的汽车循环经济体系十分重要。早在今年2月,工信部、科技部等7个部委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就曾强调,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而本次工信部印发的《暂行规定》更是进一步细化了对动力蓄电池生产、回收、梯次利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和要求。

目前,多家车企也开始着手布局电池回收业务。其中,部分车企选择以合作的形式,联手其他公司共同推进国内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等相关事项。今年1月4日,长安、比亚迪、银隆新能源等16家整车及电池企业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大户中国铁塔公司达成合作,解决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等问题。3月,上汽集团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拟进一步深化合作,探讨共同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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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64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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