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让信息统计更准确更权威
围绕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新调整的范围和口径,开展系统的培训教育活动---
河北:让信息统计更准确更权威
本报讯 记者 王晓清 通讯员 韩建华 报道 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日前,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先后举办了2期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培训班,分别对全省11个设区市、92个省直管县财政局和110个省直部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去年是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采用新指标体系、新编报方式以及新统计系统的第一年,由于统计报表上报及时、内容准确、分析深刻,2010年河北省再次被财政部评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先进单位。”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调研员任同肖向记者介绍道。培训班上,任同肖对2010年河北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指出过去的一年,在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单位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上报时间比较准时,数据比较真实和完整,统计质量和分析水平明显提高。
财政部对2011年的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进行了适度的范围调整和口径修改,在单位范围上增加了完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资金范围上增加了自有资金,在对象范围上,增加了工程类采购项目。针对这种情况,河北省在培训中重点对此次调整和修改涉及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还结合去年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培训效果。
“真实、完整、准确的政府采购信息,能够及时反映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全貌及今后发展趋势,以便更有效地规范采购行为,为决策提供依据。”任同肖在培训中还要求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采购单位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政府采购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认真对统计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和分析,准确揭示出政府采购活动的当前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为制定政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字依据,促进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培训班上,任同肖还对做好2011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要求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采购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相关编报说明,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统计指标的内涵、填报方法和口径,严格按新的统计口径进行编报,保证不重不漏、内容完整、真实可靠,准确反映政府采购全貌;同时,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全面、熟练掌握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的操作方法,尽快将报表布置给各采购单位并全力做好培训工作,保证各采购单位从事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人员都能够全面掌握编报工作的有关政策、原则、程序和方法,熟练运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软件,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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