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暂停对不符合要求代理机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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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暂停对不符合要求代理机构权限
本报讯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近日出台通知,5月1日起暂停不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使用权限。
通知明确,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财政部有关要求,5月1日起不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将从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分网代理机构名录中移出,并暂停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使用权限,待符合要求后恢复。不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不得再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现有正在进行中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需由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就未完成的代理业务使用权限提出申请,并附委托代理协议,审核通过后暂时恢复使用权限至该代理业务结束。
据悉,今年2月,福建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发文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对规范办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规范代理机构委托行为,规范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加强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等作出明确要求。
(闽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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