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招标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18年上海市静安区环卫车辆采购1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4月28日17:00至5月8日17:00
开标时间:2018年5月25日10:00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SHXM-05-20180428-5783
预算编号:
05-18-14837001、05-18-14838001
05-18-14856001、05-18-14865001
二、项目概况:
包件一:3吨自卸式垃圾车9辆
包件二:5吨自卸式垃圾车4辆
包件三:8吨自卸式垃圾车9辆
包件四:2吨吸粪车7辆
交付地址及交付日期:合同约定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无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2350000元
国库资金:人民币12350000元
自筹资金:人民币0元
包件一:人民币3150000元
包件二:人民币1800000元
包件三:人民币4950000元
包件四:人民币2450000元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其他资格要求:
1.已取得相关生产、制造机动车辆的资质;
2.投标车辆为国家工信部产品公告中车辆;
3.必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
4.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服务;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4月28日17:00至5月8日17:00,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站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下述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提供投标产品的国家工信部产品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从新开具证明);
(六)提供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有法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8年4月28日17:00至5月8日17:00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确认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日10:0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网址:www.zfcg.sh.gov.cn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5楼505室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投标人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会议。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部)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大统路480号
邮编:200070
联系人:杨蓓芳
电话:021-63172681(传真)
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80号4楼
邮编:200070
联系人:郭大为
电话:021-62551258、62551127(传真)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4月28日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