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公设备协议采购项目即将上线
北京办公设备协议采购项目即将上线
本报讯 记者杨文君报道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度办公设备协议采购项目综合查询系统(以下简称“工作平台”)预计在4月20日下午进行切换更新,4月23日上午,北京市预算单位就可以采购新一期办公设备中标产品。为使此项工作顺利运行,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近日举办供应商上线培训,就框架协议签订的具体内容及工作平台的使用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其中,价格问题、进口产品问题、电商分包转包、中标供应商对供货服务商的管理等内容被反复强调。
记者在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度办公设备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签署暨中标供应商上线培训会上了解到,产品价格成为框架协议合同双方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在甲方(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权利和义务中,框架协议提出,甲方有权建立协议采购产品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动机制,由甲方开展市场价格调查和行情监测,并依据调查结果要求乙方(中标供应商)调整产品报价,甲方以“中关村电子信息产品指数”为基础,经过产品比对和市场调研,并经专家组论证形成“中关村电子指数参考价格”作为供货产品价格监控依据。除了采用第三方价格监控以外,针对不同品目的产品,甲方还将通过议价、竞价、二次报价、统一调整基准价等方式对产品进行适时调价。据项目负责人介绍,在以往采购数据支撑的基础上,触控一体机等品目也实现了固定机型配置。但触控一体机等品目的产品由于销售渠道比较单一,很难从市场上取得精确的市场报价。此次固定机型配置后,一旦发现该品目产品报价虚高,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将采取二次报价形式,降低产品价格。项目负责人还指出:“我们会随时更新产品价格,对于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产品,我们会紧跟市场波动,价格不只是下调,有的还会上调。”另外,乙方为电商企业的,其还应制定价格管控措施,承诺提供产品的政府采购报价不高于甲方平台官网价格乘以乙方投标折扣率后的价格。
关于进口产品问题,项目负责人提出,中标供应商和供货服务商必须主动向采购人提示,进口产品必须按照北京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执行。不然,为其提供进口产品的中标供应商和供货服务商也将得到相应的处罚。进口产品在更换产品时,必须如实填报产地信息。如果产品产地是国外,但是填报产地信息时为国内,此种情况在产品验收检查中一旦发现,该进口产品的中标供应商的供货服务资格将被取消。
在中标供应商分包转包的问题上,项目负责人在培训会上指出,中标供应商有权添加和删除供货服务商,且添加供货服务商的数量不受限制。但依据权责对等的原则,中标供应商也要负起对供货服务商进行培训和监督管理的责任。一旦供货服务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添加该供货服务商的中标供应商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中标供应商在供货中若出现分包转包问题,也将被取消供货服务资格。“处罚不是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该负责人说到。
在此次培训会上,项目负责人还着重强调了相关的履约责任和处罚措施。据了解,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曾在其网站和“工作平台”上发布了“领取中标通知书和框架协议”的通知,某些企业未及时领取,对此,他们被要求上交了保证书。如果其日后再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将被视为自愿放弃1-2个月的供货资格。
此外,会上,技术支撑单位的工作人员还对“工作平台”的操作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如,产品添加、意见填写,中标商信息修改和结算单建立等等。
据悉,“工作平台”预计在4月20日下午进行切换更新,被审核出不符合强制节能等要求的中标商品将不予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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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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