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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14-02-21 10:54:1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弱电系统补充建设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2日至7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8月2日9:30
各供应商: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第一中学委托,对汕头市第一中学智能弱电系统补充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1011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2,060,000.00元(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智能弱电系统补充建设。(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3.注册资金500万元或以上;
4.项目中的计算机和空调必须是财政部(财库〔2011〕20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九期)”中的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月2日9:30(注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
7.投标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项目中的计算机、空调必须是财政部(财库〔2011〕20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九期)”中的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七、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7月27日17:00
八、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1年7月12日起至7月18日17:00),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88179796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邮编:515041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办事处
账号:44001653101053000030
采购人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0754-88701166传真:88701168
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64号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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