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 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天津市北辰区
深化“放管服” 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本报讯 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去年积极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规政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与财政管理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强化采购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开创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局面。
首先,突出“放”字,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该区制定印发了《北辰区财政局关于调整2017年政府采购审批方式的通知》,改变以前年度一件一批的审核形式,明确各方职责,规范操作程序,形成运行有序的政府采购工作局面。
一是简化政府采购预算审批模式,改变以往政采部门负责审核预算的方式,改为资金归口科室审核。在系统中给各资金归口科室设置权限,由采购人按照资金所属归口科室申报,资金所属归口科室直接审核采购人政府采购预算,提高了审批效率;二是采购人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正常自动备案制,不再单独重复审批,提高了采购效率;确需财政审批的项目,依法对进口产品及变更采购方式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核,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由采购单位申报材料,一级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报财政审批,实行线下、网上双重审核和痕迹化管理。
其次,突出“管”字,落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去年北辰区为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重新梳理政府采购管理的各个环节,将以前年度财政预算和政府采购管理由部门各自分管,调整为集中统一管理,规范了审批流程,形成财政监管一体化管理模式。在规划年度工作时,更加注重问题导向,不断强化预算和支出标准的约束,落实好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融入到采购预算编制中,以及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更好体现结果导向。
一是突出预算约束刚性,没有预算不予采购。该区去年按照新《预算法》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在安排年度项目预算时,同时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并由负责归口资金管理部门在“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上审核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坚持“先预算后采购”,突出预算约束刚性,无预算不采购。推进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的深度融合,安排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进一步实现“应采尽采”。涉及工程建设的项目,在政府采购前,须经过造价评审,再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实现预算管理全覆盖。去年全区各预算单位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785项,预算金额达7.4亿元,实际采购资金7亿元,节约率5.02%。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以内控强监管促规范。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从源头管理,理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采购人负责执行本部门预算,并对采购结果负责,逐步健全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全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对区属预算单位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科学界定岗位职责,加强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选择、政策功能落实、履约验收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管控,严格依法依规,实现全区“一级预算、一级采购”的管理模式。
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要明确一名主管政府采购的专职人员,承担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及政府采购平台系统、协议供货系统平台操作,以及开标现场等具体工作,强化内控责任,提高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更加规范和更有质效。
三是提高化解投诉问题的能力,降低法律风险。为提高化解投诉问题的能力,降低法律风险,加大违法违规处罚问责力度,该区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建由主管局长、政采办、法制监督部门、法律顾问组成的案件处理小组,形成投诉处理工作有专职律师参与,案件受理、办理和决策岗位隔离的内控机制。
四是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为规范区级预算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活动,北辰区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规定动作。对预算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等依法采购及执行政策、公开采购信息,编制信息统计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突出财政性资金应采尽采、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政策功能落实、采购信息公开、采购合同管理、履约验收和质疑答复,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等方面的检查,有力促进了全区各预算单位依法采购的工作水平。
最后,突出“服”字,提高服务质量和采购工作水平。北辰区向各单位发出问卷调查,收集政府采购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采用上门培训、集中培训和专业培训等形式,进行政策辅导。同时,分3期集中对一级、二级预算单位主管领导及专职人员339人进行了培训,提高政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同时,在日常的咨询工作中,抓住时机开展政府采购宣传工作,让各相关当事人在潜移默化中感知依法采购的重要性和意义。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深入人心。
(北辰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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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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