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好中选优”激发政采荣誉感
天津“好中选优”激发政采荣誉感
---20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10名政府采购监督员当选为天津市第3期优秀标兵
本报讯 记者 邢晓丹 报道 近日,备受关注的天津市第3批优秀专家和社会监督员评选工作落下帷幕。以评优激发评审专家及社会监督员的荣誉感,这是天津市加强评审专家及社会监督员队伍管理的举措之一。
记者在此次评选结果中看到,20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10名政府采购监督员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荣获优秀称号。该市一位评审专家告诉记者:“评上优秀不会有物质奖励,但这个称号对专家和监督员来说是不可替代的荣誉。有幸当选说明我们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如果评不上,以后会更加努力,补缺补差。”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评审专家和社会监督员的评优工作,其实是“好中选优”,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该市政府采购环境更健康、更和谐。
负责此次评选工作的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任建宇介绍说,优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政府采购监督员的推荐工作是由各区(县)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教委教学仪器设备供应中心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来负责的。报名工作启动之后,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共收到来自各相关部门的70余份推荐材料。“评选结果是我们根据推荐材料的叙述综合得出的。”任建宇说,“不过在评选过程中,我们也会综合考虑各个行业优秀评审专家的占比。如果有表现特别突出的专家和监督员,也会有连任的情况出现。这次的优秀名单里,不但有2期连任的,还有3期连任的。”
据悉,天津市每2年进行一次优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优秀政府采购监督员评选此次是第3期。该市一直非常重视评审专家和社会监督员的考核与管理工作,2009年出台了《天津市优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优秀政府采购监督员表彰办法》。优秀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除了要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之外,还需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需在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坚持原则、业绩突出、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得到各方当事人的认可。而优秀的政府采购监督员则要敢于纠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悉,天津市优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监督员表彰会将于近期召开。
【链接】《天津市优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优秀政府采购监督员表彰办法》
第五条优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2)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具有丰富的评审工作经验,并在评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积极的作用;(3)熟悉和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方面的规定,并按规定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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