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调整省级政采信息公告发布权限
【业内动态】
陕西调整省级政采信息公告发布权限
本报讯 陕西省财政厅近日出台通知,决定将省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权限调整至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和各采购人。
陕西省财政厅强调,采购人、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主体,应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各代理机构通过指定渠道报送各类公告信息,不再报送纸质公告。各采购人通过指定邮箱报送本单位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不再报送纸质公示申请。省财政厅定时将各类信息公告推送至陕西政府采购网。各采购人、代理机构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陕西省财政厅还对信息公告范围和内容、发布媒体和渠道、违规处理和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其中指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依法应当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而未公开的;未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开采购信息的;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在陕西政府采购网和其他媒体公告同一项目信息的实质内容不一致等4种情形之一的,省财政厅将视情况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罚的,依法给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陕财)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