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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政务信息系统纳入政采范围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8-02-01 18:16:5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新闻一线】

河南将政务信息系统纳入政采范围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对落实相关政策提出明确要求。

河南省财政厅强调,要将政务信息系统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明确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采购活动。同时要求,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活动时,要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项目管理和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要符合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政务数据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此外,河南省财政厅还明确了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方式。此类项目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或公开招标失败,需变更为非公开招标方式的,经省辖市(含省直管县)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和询价方式不适用政务信息系统采购。

(余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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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36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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